霞浦县第六中学初中部迁建周边道路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霞浦县第六中学初中部迁建周边道路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第六中学(初中部)迁建周边道路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第六中学(初中部) 迁建周边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9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

2.2.工程建设规模:霞浦县第六中学(初中部)迁建周边道路工程位于宁德市霞浦县松港组团,共包含利埕路与规划路。其中:利埕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3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道路南起体育北路,北 至规划路,道路长度为214.061米;规划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15米,道路西起利埕路,东至东利路,道路修建长度为352.73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05.962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4.2513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2.根据(宁建规〔2024〕2号)、(宁建筑〔2024〕3号)的文件要求,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宁德市龙头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宁德市龙头企业名单截图,并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按人民币44万元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六一七路11号君悦恒昌2幢三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丹阳镇新街1号(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206室)连江县丹阳镇新街1号(连江县丹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206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7*****665,传真:/

联系人: 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迁建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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