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投标邀请书

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投标邀请书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长力招【2024】0021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15.2680 万元,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1 工程名称: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1.2 招标单位:南平市
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1.3 建设地点:茫荡镇三楼村。1.4 招标方式:邀请招
标。邀请单位如下:1、福建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道通建设有限公司;3、福建省
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 工程量:以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控制价》
为基准。1.5.1 施工标准按照《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单位要求施工,具体施工路段由招标单
位现场向中标单位确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本招标项目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及《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
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
业。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第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 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
单期限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被列
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前往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南水岸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
岸 5 幢 5 层 5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参与投标的公司需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岸
5 幢 5 层
5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岸
5 幢 5 层
501
七、其他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
1.2 招标单位:南平市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1.3 建设地点:茫荡镇三楼村。
1.4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1、福建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道通建
设有限公司;3、福建省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工程量:以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
1.5.1 施工标准按照《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单位要求施工,具体施工路段由招标单位现场向
中标单位确认。
1.5.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52680 元。
1.6 承包方式:总价合同。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
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
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第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 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
单期限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被列
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格式附后):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5)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6)授权委托书
备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
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拟派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工程或其相关专业。拟
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
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
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
统筹缴纳证明。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认定: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市政公用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3、工期要求
3.1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 30 日历天,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原则上不予延期工期,若遇自
然灾害,经招标单位现场人员签证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对不能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
承担违约金 200 元。
4、工程质量:
4.1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2 工程质量在第一次验收时应达到合格工程以上。
4.3 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中标施工单位应负责返修至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其返
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
5、参投单位须知:
5.1 参投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所有参考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
和结论概不负责。
5.2 参加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缴投标保证金 2000 元(现金),未交者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
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无息)。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按规定缴纳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将履约保证金打入业主账户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
收合格后退还。
5.3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
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设计费、预算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5.4 中标单位工程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招标
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追回所付款项,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单位赔偿一切
损失。
5.5 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现场人员、监理、技术人员和上级建设主管部
门的监督、指导。
5.6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办理好合同技术交底等有关手续并进场施工,否则
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候补中标人中标。
5.7 工程施工的临时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工程竣工施工地应清理干净,该二项费用已
计入工程预算中,招标单位不另行计算。
5.7.1 施工设备进场等费用已包含于工程单价中,招标单位不再就此项增加工程款。
5.8 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为施工人员或有必要的相关人员办理劳动保险事项,相关费用
已纳入工程单价。
6、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6.1 根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152680 元。经业主单位决定,下浮率为 12%,发包
价为 152680*(1-12%)=134362 元。
发包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 K=12%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预算价 发包价合价 发包价计算式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38717.00 122072.00 (FBFXHJ-JGCLHJ)*(1-K)+JGCLHJ
2 措施项目费 13963.00 12290.00 CSFYHJ*(1-K)
2.1 总价措施项目费 1265.00 1117.00 ZJCSHJ*(1-K)
2.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956.00 843.00 AQWMSGF*(1-K)
2.1.2 其他总价措施费 213.00 189.00 QTZJCSHJ*(1-K)
2.1.3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96.00 83.00 FCCSF*(1-K)
2.2 单价措施项目费 12698.00 11175.00 DJCSHJ*(1-K)
3 其他项目费 F3.1+F3.2+F3.3
3.1 暂列金额 ZLJ
3.2 专业工程暂估价 ZYZGJ
3.3 总承包服务费 ZCBFWF*(1-K)
4 总造价 152680.00 134362.00 F1+F2+F3
人工费合计 46795.00 46795.00
材料费合计 71425.00 71425.00
其中主材费合计 7289.00 7289.00
其中工程设备费合计
其中甲供材料费含税合计
施工机具使用费 1132.00 1132.00
企业管理费合计 11695.00 11695.00
利润合计 7864.00 7864.00
规费合计
税金合计 12504.00 12504.00
6.1.1 如遇隐蔽工程,则由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6.1.2 如产生设计图纸以外工程项目或预算清单外的子目工程,由中标单位提供增量工程预
算表,经招标单位认可后参照下浮率进行结算。
6.2 工程总价款计算方式:工程中标总价+增量工程款-减量工程款。
6.3 资金来源:由上级财政拨款 15 万元。
6.4 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材料归档后支付至审计结算的 97%工
程款,剩余结算价的 3%为质保金,在无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一年后退还。
6.5 质保期为 1 年。
6.6 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并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措
施,有关劳动保护费用已计入工程造价。
7、评标、定标办法:
7.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
7.1.1 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
标,不得进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
7.1.2 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7.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7.1.4 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1.5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7.1.6 不具有南平市独立法人资格;
7.1.7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7.1.8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2 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7.2.1 依照报名顺序,由参投人自行抽取代表本单位的球号。
7.2.2 由招标人代表,从摇球箱中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取的即为第一中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三楼村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茫荡镇三楼村
联 系 人:许水强
电 话:159597411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岸 5 幢 5 层 501
联 系 人: 熊女士
电 话: 1575997793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长力招【2024】0021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15.2680 万元,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1 工程名称: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1.2 招标单位:南平市
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1.3 建设地点:茫荡镇三楼村。1.4 招标方式:邀请招
标。邀请单位如下:1、福建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道通建设有限公司;3、福建省
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 工程量:以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控制价》
为基准。1.5.1 施工标准按照《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单位要求施工,具体施工路段由招标单
位现场向中标单位确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本招标项目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及《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
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
业。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第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 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
单期限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被列
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前往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南水岸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
岸 5 幢 5 层 5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参与投标的公司需
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岸
5 幢 5 层
50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岸
5 幢 5 层
501
七、其他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
1.2 招标单位:南平市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1.3 建设地点:茫荡镇三楼村。
1.4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1、福建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道通建
设有限公司;3、福建省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工程量:以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
1.5.1 施工标准按照《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单位要求施工,具体施工路段由招标单位现场向
中标单位确认。
1.5.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52680 元。
1.6 承包方式:总价合同。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
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
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 号)第十四条第一
款的规定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 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
单期限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被列
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格式附后):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5)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6)授权委托书
备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
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拟派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建筑工程或其相关专业。拟
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
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
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
统筹缴纳证明。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认定: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市政公用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3、工期要求
3.1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 30 日历天,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原则上不予延期工期,若遇自
然灾害,经招标单位现场人员签证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对不能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
承担违约金 200 元。
4、工程质量:
4.1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2 工程质量在第一次验收时应达到合格工程以上。
4.3 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中标施工单位应负责返修至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其返
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负。
5、参投单位须知:
5.1 参投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
需的所有参考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
和结论概不负责。
5.2 参加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缴投标保证金 2000 元(现金),未交者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
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无息)。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按规定缴纳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将履约保证金打入业主账户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
收合格后退还。
5.3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
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设计费、预算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5.4 中标单位工程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招标
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追回所付款项,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单位赔偿一切
损失。
5.5 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现场人员、监理、技术人员和上级建设主管部
门的监督、指导。
5.6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办理好合同技术交底等有关手续并进场施工,否则
招标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候补中标人中标。
5.7 工程施工的临时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工程竣工施工地应清理干净,该二项费用已
计入工程预算中,招标单位不另行计算。
5.7.1 施工设备进场等费用已包含于工程单价中,招标单位不再就此项增加工程款。
5.8 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为施工人员或有必要的相关人员办理劳动保险事项,相关费用
已纳入工程单价。
6、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6.1 根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152680 元。经业主单位决定,下浮率为 12%,发包
价为 152680*(1-12%)=134362 元。
发包价计算表
工程名称:茫荡镇三楼村农产品展销中心修缮项目 K=12%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预算价 发包价合价 发包价计算式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38717.00 122072.00 (FBFXHJ-JGCLHJ)*(1-K)+JGCLHJ
2 措施项目费 13963.00 12290.00 CSFYHJ*(1-K)
2.1 总价措施项目费 1265.00 1117.00 ZJCSHJ*(1-K)
2.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956.00 843.00 AQWMSGF*(1-K)
2.1.2 其他总价措施费 213.00 189.00 QTZJCSHJ*(1-K)
2.1.3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96.00 83.00 FCCSF*(1-K)
2.2 单价措施项目费 12698.00 11175.00 DJCSHJ*(1-K)
3 其他项目费 F3.1+F3.2+F3.3
3.1 暂列金额 ZLJ
3.2 专业工程暂估价 ZYZGJ
3.3 总承包服务费 ZCBFWF*(1-K)
4 总造价 152680.00 134362.00 F1+F2+F3
人工费合计 46795.00 46795.00
材料费合计 71425.00 71425.00
其中主材费合计 7289.00 7289.00
其中工程设备费合计
其中甲供材料费含税合计
施工机具使用费 1132.00 1132.00
企业管理费合计 11695.00 11695.00
利润合计 7864.00 7864.00
规费合计
税金合计 12504.00 12504.00
6.1.1 如遇隐蔽工程,则由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6.1.2 如产生设计图纸以外工程项目或预算清单外的子目工程,由中标单位提供增量工程预
算表,经招标单位认可后参照下浮率进行结算。
6.2 工程总价款计算方式:工程中标总价+增量工程款-减量工程款。
6.3 资金来源:由上级财政拨款 15 万元。
6.4 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材料归档后支付至审计结算的 97%工
程款,剩余结算价的 3%为质保金,在无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一年后退还。
6.5 质保期为 1 年。
6.6 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为职工办理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并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卫生措
施,有关劳动保护费用已计入工程造价。
7、评标、定标办法:
7.1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
7.1.1 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
标,不得进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
7.1.2 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7.1.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7.1.4 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1.5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
7.1.6 不具有南平市独立法人资格;
7.1.7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7.1.8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2 本工程采用简易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7.2.1 依照报名顺序,由参投人自行抽取代表本单位的球号。
7.2.2 由招标人代表,从摇球箱中抽取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取的即为第一中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三楼村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茫荡镇三楼村
联 系 人:许水强
电 话:159597411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 1 号江南水岸 5 幢 5 层 501
联 系 人: 熊女士
电 话: 1575997793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