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平遥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21:01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4-******* | ||
采购单位 | 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遥县兴平路司法大楼三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3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0354-*******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名称: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协助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推进部分退役军人福利计划型养老保障管理工作,《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会发〔2015〕73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取具备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条件的法人机构,作为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受托人(服务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团体养老保障业务资格且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格的养老保险机构。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8日发布了两次磋商公告,均只有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满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的特殊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平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平遥县兴平路司法大楼三层
联系方式:张先生、035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地址:平遥县南外环路南
联系电话:035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敏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遥县顺城南路富瑞一期北门
联系方式:王女士、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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