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配套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广批投资【2023】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和平路与新邢清路交叉口东南 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供氧与负压系统、高压氧仓、放射防护系统、空调及净化系统、智能化系统、气动物流传输系统、中央纯水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变配电系统、建筑提升工程、停车场充电设施,以及室外硬化、围墙、室外土方平衡工等配套工程。 2.3监理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6 00:00至2024-11-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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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整体搬迁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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