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车辆(吊车类)物流辅助业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HK-CL-SC-2025-001)
项日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车辆(吊车类)物流辅助业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招标人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本项日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年产“40万吨合成氨、70万吨尿素、20万
吨甲醇”产品的煤化工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现进行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
车辆(吊车类)物流辅助业务采购招标,由项目业主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自行对该项目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本物流辅助业务的招标范田:招标人厂区范围内各类设施/设备检维修吊
装、材料/物资/设备装卸及转运等所使用的吊车、货车、平板车、自卸车、汽车升降车(亦
称:高空作业车或曲臂车)等车辆(含可机),进行吊装、装卸、转运、载人作业等作业,
宁
及按要求配置吊装作业所需的起重工/同索工。本招标项日的物流辅助业务量预计约115万
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车辆(吊车类)物流辅助业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程车辆(吊车类)物流助业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来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行政管弹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投标人应具备一定规模的自有车辆及吊装作业人员数量,需提供在投标人名下的车辆行
驶证复印件,与授标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起重/同索作业人员名单(以提供的单位缴纳社保
证明为准)。
3.3投标人应保证各类使用车辆及/操和吊装作业人的证件的合法性,包括车辆行驶证
车辆强制保险证明、司机驾驶证/操作证、起重指挥证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日投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枝执行人
如为失信投标人,则谢绝投标
3.6通过“中国棱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有行地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无不良记求
方可参与投标。
3.7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15时00分到2024年11月10日15时30分
获取方式: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媒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花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七、其他
合同履行刚限白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审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B区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李先生
电话:0951-7815096
电子邮件:nxhnhxzbbevip.I63.cc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系
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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