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北京分公司生产运营监视中心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在运项目主要分布于
内蒙古、山东、河北、黑龙江等区域,项目分散,无统一的生产管控平台,缺少
对场站的有效管控系统。为进一步强化分公司新能源场站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
控水平,结合集团公司新能源“2+N”生产运营集中管控工作方案和分公司实际
情况,拟在河北省雄安新区建立北京分公司新能源生产运营监视中心,实现对分
公司新能源场站的统一监视和管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运营监视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机房/控制室防雷、空调、监视工作站、安防、电源、调度电话(运营监视
中心需具备内蒙古、黑龙江、山东等十一个新能源厂站的电力系统专用电话同步
响铃接听功能,其中运营监视中心无电力系统专用电话;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
需详细讲述此功能的实现方法与步骤)、卫星电话等系统建设;监视中心监视室
大屏、LED 屏、控制台及神库系统搬迁(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新区新城大街
宝能中心 1 号楼 26 层搬迁至运营监视中心所在地并投运正常,神库系统需取得
原厂家北京优炫 UXDB 数据库的授权使用证明,并需有完备的备份方案,确保数
据库正常);运营监视中心监视室及机房静电地板采购及铺设;原机房整理;配
合完成智能运维系统布署;呼和浩特智能运维系统网络部署等内容,详见招标清
单、文件等资料。
2.3 工期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准备(包括机房/监视室效果图制作,并经
招标人审核通过);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合同内室内装修、地板安装、室内电气线路安装;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实施内容,并投运正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建设、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内(2021-2023 年)具有 1 个及以上弱电智能
化工程类似业绩,且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业
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
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 年-202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
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
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
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2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
号并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
2024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11 日
4.3 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费用金额详见电能易购招标采购
平台。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
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微信在线支付)→
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数智签 app 办理: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数智签 APP 办理数字证书,完
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 App Store 或安卓应
用商店下载"数智签"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
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
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010-56995591/5592(一
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信息服务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
标→招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
下载招标文件。
5.现场踏勘
5.1 招标人统一组织各投标人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 点在河北雄安新
区奥威路五凌电力北京分公司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车辆由投标
人自备,踏勘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自理。
5.2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踏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10
4
点(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
"数智签"手机 APP,在电能 e 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标结果
(注:参加开标时请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同一代表的"数智签"手机 APP 及账号参
与开标解密工作)。
6.2 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开标前应按规定提
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还必须在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登录“五凌电力
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按第二章前附表 3.4.1 条
款的相关要求填报投标保证金缴款信息,申请退款。
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电 力 设 备 信 息 网 ( www.cpeinet.com.cn ) 和 电 能 易 购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 188 号
招标方联系人:瞿宁
电 话:0731-85893338
电子邮件:wlzbcg188@163.com
8.2 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河北石家庄宝能中心 2604 房间
项目单位联系人:谢源强
电 话:18711095986
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
5
电 话:010-56995650 转 1 或 400-810-7799 转 1
(签名) (盖章)
2024 年 11 月 4 日
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