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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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GJ-JLS-FWZB03-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本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
营业执照,应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已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
3.3 供应商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年检合格,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
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4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
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5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
本次项目的磋商。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供应商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7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
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9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律师执业许可证;(4)项
目负责人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供应商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6)供应商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
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售价: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
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七、其他
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1101
项目概况
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吉国际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3-20241101
项目名称:林田公司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团队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
最高限价:8 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拟选聘律师服务团队负责林田与恒远电力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
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长春市;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本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
营业执照,应为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已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期计算)。
3.3 供应商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年检合格,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
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4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
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5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
本次项目的磋商。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供应商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7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
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9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 2024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律师执业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执业 8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首次颁发日
期计算);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供应商为 2024 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
证明材料);
售价: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飞跃路 555 号 1 栋
联系方式:张洪宇 0431-89207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联系方式:李新哲 0431-85361819 转 8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哲、张锏心
电 话:0431-85361819 转 806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林田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飞跃路 555 号 1 栋
联 系 人:张洪宇
电 话:0431-89207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8a 座 22 层
联 系 人: 李新哲、张锏心
电 话: 0431-85361819 转 806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与恒远电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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