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JS-2024-03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7.3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控制价金额 273000.00 元。项目概况:计划房屋拆除面积约 6007.4㎡,包括旧房
拆除,并将废弃建筑垃圾外运;计划地表附属物清理、平整场地面积约 11653.79m²,包括
地表附属物清理、清理土方及垃圾外运。(注:最终面积以工程完工后实际清点丈量面积为
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除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
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附入响应文件
中,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谈判条件
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鲍庄社区污
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鲍庄社区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土地平整项目
2.2 项目编号:HNJS-2024-032
2.3 工程建设地点:鲍庄社区
2.4 项目概况:计划房屋拆除面积约 6007.4㎡,包括旧房拆除,并将废弃建筑垃圾外运;计
划地表附属物清理、平整场地面积约 11653.79m²,包括地表附属物清理、清理土方及垃圾
外运。(注:最终面积以工程完工后实际清点丈量面积为准)
2.5 预算控制价:房屋拆除:34.27 元/㎡;平整场地:5.76 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控制价金额 273000.00 元
2.7 工期要求:1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2.9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0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 ,八个必须”
2.11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政府采购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
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附入响应文件
中,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3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4.2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
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
担。
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
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854555
地 址: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机构: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1125336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0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新安县城关镇鲍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0854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名门世家 17 幢 6 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1125336
电子邮件: Hnjs455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拆除及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