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脑科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电子病历评级服务建设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浏阳市脑科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电子病历评级服务建设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浏阳市脑科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电子病历评级服务建设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为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三级评级的标准,浏阳市脑科医院(浏阳市精神病医院)计划对现有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与改造以及缺失系统的填平补齐。本项目旨在通过采购先进的软件产品与专业服务,实现医疗信息的高效集成、共享与安全保护,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助力医院顺利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三级评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患者满意度,为医院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医院的HIS、LIS、PACS、EMR、病案等电子病历评级改造服务要求供应商充分了解医院的业务流程并完整获取医院HIS、LIS、PACS、EMR、病案等系统相关原始数据及源代码,在此基础上完成系统评级服务及日常的维护、需求完善等工作。医院的HIS、LIS、、PACS、EMR、病案等系统是由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开发部署,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上系统的独立知识产权,他方无系统源代码,无法及时进行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服务。为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只能从系统原开发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目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软件运维服务 | 电子病历评级服务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论证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 ||
论证地点 | 浏阳市道吾中路碧桂园银座32楼3211室 | ||
论证意见 | 1、根据本次采购需求内容及采购人现有信息化现状及院内业务流程,采购人所需采购的内容需要涉及的源代码,只能从现有系统开发供应商“湖南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拥有所需升级改造系统的独立知识产权、系统内容源代码,其他厂商(供应商)无法提供/参与系统改造和升级,为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节约项目资金,建议本次采购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即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根据市场同类项目价格相比,本项目预算合理。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吴为汉 | 浏阳市妇幼保健院 | 中级 | |
李露 | 浏阳市中医医院 | 中级 | |
曾国 | 浏阳市集里医院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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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1 月5 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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