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2025-2027 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DZB-2024GK54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2025-2027 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代理税务申报缴纳事项;2.审核账务中的涉税事项;3.汇总审核企业所得税汇
算报表;4.定期进行纳税审查;5.提供日常税务咨询;6.提供税务知识培训;7.每年至少选
择 3 个分支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税务事项;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2025-2027 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 2025-2027 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一年内社保缴纳记录),且持有税务师注册执业
证书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
公告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与农发行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农发行关联方,提供承诺函。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定义
如下:
第一条 关联关系,是指农发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二条 农发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农发行董事;总行、省级分行、二级分行高级管理人员;总行、省级分行、二级分行
信贷资产处置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集中采购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成员部门主要负
责人;总行、省级分行、二级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集中采购委员会个人
委员;
(二)本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条 农发行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
(一)农发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
(二)第二条所列关联方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四条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可以认定以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农发
行关联方:
(一)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条、第三条所述
情形之一的;
(二)第二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方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与农发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人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第二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五)对农发行有影响,与农发行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
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10:30—1:30,下午 3:30-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
场 A 座 24F 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4F 。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193 号
联 系 人:于晓阳
电 话:0991-2842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 59 号时代广场 A 座 25A-F
联 系 人: 史新西
电 话: 15999133299
电子邮件: 6578575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