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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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签章)
目录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0">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4">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5">第四章 合同格式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6">第五章 采购需求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7">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集成的隧道模型及缺陷三维电子档案展示平台等。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隧道、岩土工程,以及智能建造、智慧化工地方面研发和工程项目(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4-11-06 00:00至2**4-11-11 00:00。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4-11-11 10:30。采购人将于*****-11-11 15: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4-11-12 10: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4-11-12 10:00。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传媒大楼3楼
联系人:程斯
电话:0578-*******
2、监督部门: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传媒大楼3楼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斯 联系电话:057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3 | 项目名称 |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
4 | 实施地点 | 丽水市 |
5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6年6月 |
8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隧道、岩土工程,以及智能建造、智慧化工地方面研发和工程项目(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10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其他禁止情形:/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偏离 | 不允许。 |
13 | 采购文件的组成 |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其他:/ 1)采购人按规定报备后的补遗书、澄清文件(如有)。 2)/ |
14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
15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上传疑问方式: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进入所投标段“主控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提出问题”,输入相关信息后进行线上提出。 |
16 |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布的时间、方式 |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澄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响应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供供应商下载。不足1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如因未留意最新的补充文件而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7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
18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6)响应方案。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8)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
19 | 最高限价 | 有,最高限价为:******(含税) |
19 | 最低限价(仅适用于报价越高对采购人越有利的项目) | 无 |
20 | 响应报价要求 | 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含税报价。 2.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如果供应商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 5.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6.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2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
22 | 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 | 不要求递交 |
23 |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 如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如下: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情形,无则填“/”) |
24 |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 1.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2)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合同 (协议 ) 书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内容、项目特征等信息。。 (3)其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评审打分资料 (1)详见评审办法 以上涉及的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
25 | 响应文件份数 | 1.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响应文件1份(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作为响应文件正本。 (2)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 |
26 |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 1.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盖章)。除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外,其余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2.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为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均可),无须额外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除非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而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的,否则纸质响应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
27 | 响应文件装订、包装等要求 | 一、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的要求递交。 |
28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一、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
29 | 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 |
30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 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 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启方式,开启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
31 | 响应文件开启 | 1.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 2.获取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情况信息 (1)采购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找到本次开标项目,查看开标系统匿名显示的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 (2)查看方式:查看系统自动提示或点击“响应文件递交查看”按钮。 (3)若系统匿名显示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少于2家,采购人应当场宣布采购失败,结束开标。(适用于第一次采购) (4)若系统匿名显示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少于2家,采购人可继续开启响应文件。(适用于第二次采购) 3.开启成功进入评审阶段 所有响应文件开启成功后,进入评审阶段。 4.特别说明 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被拒收的均不影响其电子响应文件开标。但因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而采用开启纸质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因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或被拒收或未送达,而无法开启纸质响应文件,造成响应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32 | 评审小组组建 | 5人(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负责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
3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34 | 无效响应的情形 |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
35 |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
36 |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公示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得少于1日) |
37 | 成交通知 |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制作并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
38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39 | 合同签订 |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 (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
40 | 供应商纪律要求 | 供应商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相互串通行为或视为串通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或在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内参加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经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行为嫌疑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参加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 |
41 | 异议和投诉 | 1.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 个工作日前(最晚为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异议管理”-“提出异议”按钮,输入相关信息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予以答复。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异议管理”-“提出异议”按钮,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响应活动。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若异议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异议。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诉 采购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就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出。 提出投诉方式: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投诉管理”-“提出投诉”按钮,关联该项目已完结的异议,并上传投诉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主要内容如下: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及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⑤投诉处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异议处理、答复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传媒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78-*******。 |
42 | 其他说明 | / |
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组建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
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程序和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
(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就供应商业绩、资质及荣誉等要素分别进行打分。
(4)完成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价办法评审,总分为100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评标原则 | 商务评分原则:商务:计算所有评委评分(汇总全部评分后,计算评分均值);技术评分原则:技术:去掉最高最低评分(去掉0个最高0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 |
推荐排名方式 | 以商务、技术、报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 9.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加时) 10.供应商是独家参加采购活动。(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时) 11.供应商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情形) 12.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适用于允许分包情形) 1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样品 14.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15.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6.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况; 1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7.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 1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7.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7.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7.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17.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7.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7.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7.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8.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 19.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偏离情况 |
商务、技术评审 | 商务评分(分值:30.00分;) 1.供应商能力(描述:供应商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每个得2.5分,最高不超过5分。 证明材料: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分值:5分;权重:100%;) 2.供应商业绩(描述:供应商除满足资格条件外,自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隧道或岩土工程方面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得4分,最高不超过8分。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复印件, 如合同(协议)不能体现项目具体内容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分值:8分;权重:100%;) 3.供应商履约能力(描述:供应商具有交通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最多得4分。 证明材料:证书复制件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文件材料复印件。;分值:3分;权重:100%;) 4.供应商科研能力(描述:供应商具有交通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最多得4分。 证明材料:证书复制件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文件材料复印件。;分值:4分;权重:100%;)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描述:除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外,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自2**1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隧道或岩土工程方面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项目性质的,需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分值:10分;权重:100%;) 技术评审(分值:40.00分;) 1.对研究项目的现状解读和总体研究思路(描述:研究项目现状解读的全面性、详实性,对现状情况分析与评价的合理性和总体工作思路的清晰、可行程度,基本满足的,得基本分5.4~6.0分;一般的得6.1~7.5分;较好的得7.6~9.0分。;分值:9分;权重:100%;) 2.研究工作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描述:对研究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研究工作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技术手段的先进性,基本满足的,得基本分6.0~7.0分;一般的,得7.1~8.0分;较好的,得8.1~10.0分。;分值:10分;权重:100%;) 3.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描述: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性,基本满足的,得7.2~7.5分;一般的,得7.6~10.0分;较好的,得10.1分~12分。;分值:12分;权重:100%;) 4.预期研究成果(描述:研究成果定位精准、重点与亮点突出,规划具备完整性、合理性、 科学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基本满足的,得基本分5.4~6.0分;可行的得6.1~7.5分;实施性强的得7.6~9.0分。;分值:9分;权重:100%;) |
报价评审 | 报价评审(分值:30分;权重:100%;) 计算方式:系统计算 基准价计算方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描述:通过初步评审后的各投标人的最低评标总价; 评标价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描述:评标价(Ai)=(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6%)×数量; 价格分计算公式:固定计算法 描述:当评标价Ai≥评标基准价C时,价格得分S=评标价权重分值*[1-1*(Ai-C)/C](其中C代表基准价、S代表价格分、Ai代表投标人的评标总价,β为浮动参数,β值取值范围为0.5~2.5(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 |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
2.商务、技术评审
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对各响应文件按照下列表格所列内容的分值设定进行商务评分。
由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若评审小组不足3人(含),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如某一份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评审小组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四舍五入),计算供应商平均得分时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
备注: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与评分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自由调整,其中技术文件评审各项得分应设置不低于60%的下限分值。)
3.报价评审
(1)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下列表格所列内容的分值设定计算报价分。
(2)评审基准价由评审小组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外,在本次采购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供应商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无效响应处理错误,重新评审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3)响应报价得分计算
(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d.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询问核实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
(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
(3)询问核实应通过系统平台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系统平台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5.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6.响应文件的综合得分为响应文件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的总和。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家数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等的,以响应文件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3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言建标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本协议书由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为一方,与 (下称“乙方”)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
鉴于甲方已通过询比采购确定乙方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铁路提供服务。并已接受了乙方就此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按以下次序,以在先者为准。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及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含采购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4)课题研究任务书(含采购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课题研究服务大纲;
(6)服务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研究费用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合同中包含 %的增值税费,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金 元。如合同实施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4.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工作条件。
5.乙方基于甲方的上述保证,在此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研究任务全部完成,同时研究费用按照科研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合同书自然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壹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编制依据
1.1甲乙双方的采购文件;
1.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1.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条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
2.2项目概况: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设计范围内正线全长65.299km,地区疏解线及营业线改造工程全长4.687km;正线特大、大、中桥30座-*****.13米,其中特大桥7座5781.705米,大桥17座5278.225延米,中桥6座490.2延米;框架小桥2座-29.56纵延米-430.43顶平方米,桥梁总长占线路长度的17.73%;正线新建隧道45.576km/24座,均为双线隧道。金温改线新建隧道1.574km/2座,均为单线隧道;正线路基总长8.17km,占线路全长的12.51%;金温改线路基总长0.527km。
项目依托隧道一览表
隧道 名称 | 隧道长度(m) | 起点里程 | 终点里程 | 隧道类型 | 最大埋深(m) | 地层岩性 |
枫树岭隧道 | DK14+095 | DK29+280 | 双线 | 935 | 残坡积土层、流纹岩、凝灰质砂岩、 凝灰岩、花岗闪长碎裂岩 | |
大荒田隧道 | 1415.28 | DK3+700 | DK5+115.18 | 双线 | 144 | 残坡积土层、凝灰岩 |
青林 隧道 | 593.44 | DK60+449.07 | DK61+040 | 双线 | 70 | 粉质黏土、角砾土、凝灰岩 |
铁路隧道数字孪生模型的研究旨在通过数字技术,将实际的隧道建设过程和运营过程完全还原在计算机中,以达到优化设计和运营、降低安全风险和成本等目的。
在三维建模方面,数字孪生模型可以将隧道的几何特征、结构特征、设备布局等信息完整地展示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通过三维建模,可以更好地了解隧道的空间结构,帮助设计人员更好地进行设计和改进。同时,三维建模也为隧道施工和运营提供了可视化的工具,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隧道的各种情况。
在质量检测方面,数字孪生模型可以通过接入训练好的目标检测、实例分割等模型,针对数据采集过程中收集到的隧道施工现场图像,自动检测隧道施工和运营中的质量问题,例如开裂、渗水等。此外,数字孪生模型可以快速检测出隧道的偏差和问题,帮助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质量问题对隧道的施工安全和运营造成影响。
服务期:本课题研究完成时间计划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至2**6年6月30日,具体研究计划以课题研究任务书为准,在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制定详尽的阶段实施方案和应完成的阶段性成果。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协议书28天内提供给乙方关于本项目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研究的相关基础资料。
第四条 专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具体详见《课题研究任务书》。
第五条 成果要求
5.1完成隧道数字孪生管理平台开发,主要功能包括:建立并展示隧道三维模型,展示相关算法计算结果,检测隧道质量缺陷及缺陷整治管理等相关功能。
5.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5.3申请国家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个。
第六条 费用与支付
6.1研究费用
甲方应按合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研究费用。
研究费用应是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必须依据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进行报价,包括为完成研究费用所产生的人员费、材料费、课题调研及资料收集费、现场勘查费、设计理论方法优化研究费、专家技术咨询及评审鉴定会议费、科研办公费用、研究报告出版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鉴定费用、交通费、后续咨询服务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劳务费、保险、税费、利润、与项目各方工作开展协调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
6.2费用支付
甲方按照以下约定分期支付乙方研究费用,具体支付为:
(2)乙方根据甲方与其上级单位签订的课题研究任务书中的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完成2**5年1月至2**5年12月的相关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相关的成果资料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乙方根据甲方与其上级单位签订的课题研究任务书中的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完成2**6年1月至2**6年6月规定的相关研究任务,合同规定的科研成果基本落实,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项目在任务书规定的期限结束后,及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15%。
(5)乙方按以上阶段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审查无异议后,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审批完成后14日内向乙方支付研究费用。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户名: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E3L9N2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3楼
电话:0578-*******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6.3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甲方应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澄清,此时,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澄清(以乙方签发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甲方签发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甲方不予支付,直到乙方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6.4乙方在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时,须出具增值税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全部应付款项。
6.5审计
乙方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科研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甲方要求时允许甲方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6.6科研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导致科研费用的变化,甲方不予调整。若合同实施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增值税费和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若研究项目经大纲评审后,研究内容和课题数量发生调整,费用需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7.1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专题编制。
7.2甲方变更委托专题编制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专题编制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7.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己开始专题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专题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专题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7.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作为乙方专题编制开工的标志。
7.5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专题编制费,如有逾期,乙方提交专题编制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7.6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时,甲方应负责必要的协调工作。
7.7甲乙双方应共同组织专家对本项目中各项科研课题报告进行审查,费用已含在课题研究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7.8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科研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8.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专题编制,按时向甲方交付专题编制文件,并对提交的专题编制文件的质量负责。
8.2.乙方对专题编制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专题编制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专题编制费,并根据损失度向甲方支付应承担的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
8.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己支付的预付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8.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技术要求做好科研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科研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的科研成果质量负责。
8.5乙方提供的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展科研工作。
(1)课题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2)科研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研究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3)课题报告的深度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课题报告必须针对课题要求提出措施、对策,并行之有效;
8.6乙方的课题成果必须通过甲方组织的有关专家的鉴定。凡鉴定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逐条的给予认真贯彻落实,并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甲方及课题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8.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科研成果。
8.8人员保证与变更
乙方应安排采购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研究过程中和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果乙方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研究人员和研究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若由于甲方提出加快研究进度,提前完成研究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
8.9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8.10若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8.11若甲方组织进行中间鉴定和最终鉴定,乙方需参加中期及最终鉴定,乙方应承担鉴定过程产生的费用等。
8.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后续咨询服务。
第九条 违约与赔偿
9.1甲方的违约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研究的返工或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超15日,需支付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甲方延期支付款项的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计复利)。
9.2乙方的违约
(1)如果乙方将科研任务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1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研究,或未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要求进行研究,如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10%作为违约金。
(3)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提交课题成果或中间成果(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4)因科研深度不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继续完善研究内容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甲方可扣除乙方合同总价10%~20%作为违约金。
(5)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科研内容优化,每拖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6)因科研错误而造成质量事故,乙方除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外,还应支付与直接受损金额相同的赔偿金。
(7)因科研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应承担其合同总价2倍以内的违约金之外,还应由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责任的期限
乙方与甲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时间范围。但乙方对质量的责任则是本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的生效
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乙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2延误
由于甲方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2)乙方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做为甲方支付费用的依据。
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并增付费用。
10.3变更
如甲方有书面要求,乙方应提交变更科研的建议书,此类建议书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4推迟与终止
(1)甲方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研究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开支减到最小。
(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
(3)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45天内未提出异议,而又未支付这笔费用时;或根据本条(1)款暂停工作期限超过56天时,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准备终止本合同。若在发出通知后28天内,甲方支付了拖欠款额及滞纳金,或者发出了复工通知,则乙方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否则在发出通知28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通知甲方。
10.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力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1.1专题研究成果和专利的知识产权双方共有。
11.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成果文件或其他资料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因乙方或其代表提供或指定的文件或资料导致任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据称受到侵犯时,乙方应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事务(包括进行相关的谈判、参与索赔程序等),并保证甲方、其雇员、管理人员和所应用的项目方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乙方如违反上述保证,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因乙方提供的研究文件或资料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遭受侵权索赔时,甲方应就此向研究人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自费并以甲方的名义处理该索赔,包括为解决此类索赔而进行谈判、仲裁或诉讼。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28天内未按照其承诺处理索赔或未能通知发包人处理此类索赔的意图,甲方可自行出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甲方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决定同意由 丽水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3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共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13.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廉政合同
2.保密承诺书
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廉政合同
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的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该科研项目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业主的义务
(一)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研究机构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研究机构报销任何应由业主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研究机构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研究机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研究机构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业主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业主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研究机构义务
(一)研究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研究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研究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研究机构不得为业主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研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研究机构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研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程办事,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业主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研究机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研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业主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研究机构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业主或业主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研究机构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最终评审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次科研研究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委托人全称):
我方 (供应商)受贵方委托履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履行合同后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中咨询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不进行任何有损于委托人、设计人等项目建设各方的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3.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4.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服务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我方承诺合同保密条款不受限制而继续有效,承担保密义务。
5.本承诺书是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二、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制止、责成其限期整改。
三、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严禁隐瞒。所有下基坑和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实行挂牌登记,做好统计和点名。
四、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编号JGJ59-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伤亡事故。
五、乙方必须对工程项目及周边环境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建设、监理等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查信息。
六、乙方必须建立成型铁路隧道工作保护机制,制定保护办法、落实保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加强巡查。
七、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未经培训、未持证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九、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建设、安监等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
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研究背景
衢州至丽水铁路位于浙江省西南部,西起衢州市,途经衢州市及其所辖龙游县,丽水市及其所辖遂昌、松阳两县;东至丽水市。西端经衢州地区连接沪昆铁路、九景衢铁路,并与衢宁铁路共线至松阳,东端衔接丽水地区贯通金温铁路通道。衢州至丽水铁路是浙江省“大花园”运输通道建设的支撑性工程,是温州港货物集疏运的重要后方运输通道。松阳至丽水段位于浙江省西南部丽水市,西连在建衢宁铁路,东接金温铁路通道,衢宁铁路松阳站至金温铁路丽水站,线路全长65.29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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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衢丽铁路地理位置图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迅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跨越式发展,在带动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给隧道工程、岩土工程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岩土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工程难度大、风险性高、地质条件复杂、投资成本大等特点,传统的岩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施工技术手段通常需要人工介入大量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建造需求。
因此,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渗入各个领域,各学科领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交叉融合已成为实现信息技术转型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大力推行智能建造重大战略需求背景下,信息化施工在岩土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迫切需要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建造进程,提升项目建造施工管理水平。
二、依托工程项目概况
衢丽铁路设计范围内正线全长65.299km,地区疏解线及营业线改造工程全长4.687km;正线特大、大、中桥30座-*****.13延米,其中特大桥7座5781.705米,大桥17座5278.225延米,中桥6座490.2延米;框架小桥2座-29.56纵延米-430.43顶平方米,桥梁总长占线路长度的17.73%;正线新建隧道45.576km/24座,均为双线隧道。金温改线新建隧道1.574km/2座,均为单线隧道;正线路基总长8.17km,占线路全长的12.51%;金温改线路基总长0.527km。
表1-1项目依托隧道一览表
隧道名称 | 隧道长度(m) | 起点里程 | 终点里程 | 隧道类型 | 最大埋深(m) | 地层岩性 |
枫树岭隧道 | DK14+095 | DK29+280 | 双线 | 935 | 残坡积土层、流纹岩、凝灰质砂岩、 凝灰岩、花岗闪长碎裂岩 | |
大荒田隧道 | 1415.28 | DK3+700 | DK5+115.18 | 双线 | 144 | 残坡积土层、凝灰岩 |
青林隧道 | 593.44 | DK60+449.07 | DK61+040.00 | 双线 | 70 | 粉质黏土、角砾土、凝灰岩 |
2.1枫树岭隧道概况
枫树岭隧道,全长*****m,是全线控制性工程,设计为单洞双线隧道,设斜井3处和横洞1处作为施工辅助坑道。
(1)隧道埋深大,地质情况比较复杂,施工安全风险、通风和排水要求高。
(2)做好特长隧道各工作面施工组织管理,确保节点工期目标
(3)顺利穿越隧道不良地质地段及既有燃气管道隧道,确保隧道安全施工。
(4)工程实体内在质量、提高外观质量及严控质量通病是工程的重点。
2.2大荒田隧道概况
大荒田隧道本隧于DK4+864~DK5+064段上跨西竹玉公路市口隧道,公路隧道里程K7+354,公路与铁路大里程方向平面交角123°,交叉段铁路轨面标高178.69,公路路面设计标高163.614,结构净距4.49m。交叉段铁路围岩主要岩性为微风化凝灰岩,埋设约为65m,岩体较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围岩级别为Ⅲ级。
2.3青林隧道概况
青林隧道与既有老金温铁路下湾隧道存在平面交叉,在金温改线段施工完成后,再施工本隧道,老金温铁路下湾隧道废弃处理。对与青林隧道结构外轮廓净距小于2m范围内的老金温隧道采用C20混凝土全断面封堵,老金温隧道断面封堵施工时,需预埋排水管,确保:老金温隧道洞内排水通畅,并在与新建青林隧道断面相交处接入青林隧道排水沟,避免老金温隧道存在封闭的蓄水区域。
在既有金温货线K113+963.471-K114+126.477、K114+221.984-K114+386.3两段共327.322m处进行封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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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集成的隧道模型及缺陷三维电子档案展示平台
四、考核目标创新点
实现隧道三维模型的可视化展示以及缺陷在三维模型中的映射
五、成果要求
5.1考核目标
完成隧道数字孪生管理平台开发,主要功能包括:建立并展示隧道三维模型,展示相关算法计算结果,检测隧道质量缺陷及缺陷整治管理等相关功能。
5.2发表论文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5.3申请国家专利
申请国家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个。
六、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
2**5年1月至2**5年6月,完成平台初步开发,整合研究结果,2**4年6月进行项目研究进度第一次汇报
2**5年6月至2**5年12月,完成平台上线运行、论文发表1篇,整合研究结果,2**4年12月进行项目研究进度第二次汇报
2**6年1月至2**6年6月,论文发表1篇、专利申请,整合研究结果,2**5年6月进行项目结题汇报
七、研究的管理要求、须参照的法律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1.响应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6.服务大纲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
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遗、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响应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价(含税)(大写)} (小写) #{含税总价} 元)(?含税 ?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码 ),?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限: ,?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1.我方知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3.如与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在提交日后的90天之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采纳。
6.其他: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报价单
序号 | 采购目录 | 采购范围及说明 | 服务期 | 项目经办人 | 备注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1 | 其他服务 |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集成的隧道模型及缺陷三维电子档案展示平台等。 | 自合同签订起,至2**6年6月 | 程斯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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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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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第 页至第 页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制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序号 | 资料名称 | 第 页至第 页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 |
项目内容 | |
合同价格 | |
甲方名称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 约情况 | |
备注 |
(2)主要人员资历表(如有)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年) | 在本合同中 拟任职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2.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 | 该项目中任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3.目前承担的任务 | ||||||||||
(3)其他要求(如有)
六、服务大纲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服务大纲,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工作特点和服务思路的理解
2、日常管理方案、管理流程及工作机制建立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列明投入人员的数量及实施方案)
4、管理人员及团队配备
5、安全管理方案、应急保障方案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细则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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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签章)
目录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0">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4">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5">第四章 合同格式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6">第五章 采购需求
**41105/1038507060087488512.html#_Toc256000007">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集成的隧道模型及缺陷三维电子档案展示平台等。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隧道、岩土工程,以及智能建造、智慧化工地方面研发和工程项目(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4-11-06 00:00至2**4-11-11 00:00。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4-11-11 10:30。采购人将于*****-11-11 15:3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4-11-12 10: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4-11-12 10:00。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传媒大楼3楼
联系人:程斯
电话:0578-*******
2、监督部门: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传媒大楼3楼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斯 联系电话:057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3 | 项目名称 |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
4 | 实施地点 | 丽水市 |
5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6年6月 |
8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隧道、岩土工程,以及智能建造、智慧化工地方面研发和工程项目(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10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其他禁止情形:/ |
11 | 分包 | 不允许。 |
12 | 偏离 | 不允许。 |
13 | 采购文件的组成 |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其他:/ 1)采购人按规定报备后的补遗书、澄清文件(如有)。 2)/ |
14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
15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上传疑问方式: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进入所投标段“主控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提出问题”,输入相关信息后进行线上提出。 |
16 |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布的时间、方式 |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澄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响应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供供应商下载。不足1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如因未留意最新的补充文件而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7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
18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6)响应方案。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8)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
19 | 最高限价 | 有,最高限价为:******(含税) |
19 | 最低限价(仅适用于报价越高对采购人越有利的项目) | 无 |
20 | 响应报价要求 | 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含税报价。 2.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如果供应商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 5.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6.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2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
22 | 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 | 不要求递交 |
23 |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 如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如下: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采购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情形,无则填“/”) |
24 |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 1.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2)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合同 (协议 ) 书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内容、项目特征等信息。。 (3)其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评审打分资料 (1)详见评审办法 以上涉及的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
25 | 响应文件份数 | 1.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响应文件1份(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作为响应文件正本。 (2)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 |
26 |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 1.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盖章)。除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外,其余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2.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为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均可),无须额外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除非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而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的,否则纸质响应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
27 | 响应文件装订、包装等要求 | 一、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的要求递交。 |
28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一、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
29 | 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 |
30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 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 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启方式,开启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
31 | 响应文件开启 | 1.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 2.获取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情况信息 (1)采购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找到本次开标项目,查看开标系统匿名显示的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 (2)查看方式:查看系统自动提示或点击“响应文件递交查看”按钮。 (3)若系统匿名显示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少于2家,采购人应当场宣布采购失败,结束开标。(适用于第一次采购) (4)若系统匿名显示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少于2家,采购人可继续开启响应文件。(适用于第二次采购) 3.开启成功进入评审阶段 所有响应文件开启成功后,进入评审阶段。 4.特别说明 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被拒收的均不影响其电子响应文件开标。但因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而采用开启纸质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因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或被拒收或未送达,而无法开启纸质响应文件,造成响应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32 | 评审小组组建 | 5人(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负责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 |
3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34 | 无效响应的情形 |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
35 |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
36 |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公示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得少于1日) |
37 | 成交通知 |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制作并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
38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
39 | 合同签订 |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 (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
40 | 供应商纪律要求 | 供应商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相互串通行为或视为串通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或在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内参加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经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行为嫌疑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参加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 |
41 | 异议和投诉 | 1.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 个工作日前(最晚为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异议管理”-“提出异议”按钮,输入相关信息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予以答复。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异议管理”-“提出异议”按钮,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响应活动。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若异议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异议。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诉 采购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就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出。 提出投诉方式: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投诉管理”-“提出投诉”按钮,关联该项目已完结的异议,并上传投诉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主要内容如下: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及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⑤投诉处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异议处理、答复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传媒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78-*******。 |
42 | 其他说明 | / |
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组建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
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程序和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
(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就供应商业绩、资质及荣誉等要素分别进行打分。
(4)完成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价办法评审,总分为100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评标原则 | 商务评分原则:商务:计算所有评委评分(汇总全部评分后,计算评分均值);技术评分原则:技术:去掉最高最低评分(去掉0个最高0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 |
推荐排名方式 | 以商务、技术、报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 9.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加时) 10.供应商是独家参加采购活动。(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时) 11.供应商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情形) 12.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适用于允许分包情形) 1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样品 14.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15.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6.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况; 1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7.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 1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7.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17.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7.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7.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17.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7.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7.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7.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8.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 19.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偏离情况 |
商务、技术评审 | 商务评分(分值:30.00分;) 1.供应商能力(描述:供应商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每个得2.5分,最高不超过5分。 证明材料: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分值:5分;权重:100%;) 2.供应商业绩(描述:供应商除满足资格条件外,自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隧道或岩土工程方面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得4分,最高不超过8分。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复印件, 如合同(协议)不能体现项目具体内容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分值:8分;权重:100%;) 3.供应商履约能力(描述:供应商具有交通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最多得4分。 证明材料:证书复制件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文件材料复印件。;分值:3分;权重:100%;) 4.供应商科研能力(描述:供应商具有交通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最多得4分。 证明材料:证书复制件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文件材料复印件。;分值:4分;权重:100%;)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描述:除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外,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自2**1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隧道或岩土工程方面研究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项目性质的,需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分值:10分;权重:100%;) 技术评审(分值:40.00分;) 1.对研究项目的现状解读和总体研究思路(描述:研究项目现状解读的全面性、详实性,对现状情况分析与评价的合理性和总体工作思路的清晰、可行程度,基本满足的,得基本分5.4~6.0分;一般的得6.1~7.5分;较好的得7.6~9.0分。;分值:9分;权重:100%;) 2.研究工作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描述:对研究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研究工作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技术手段的先进性,基本满足的,得基本分6.0~7.0分;一般的,得7.1~8.0分;较好的,得8.1~10.0分。;分值:10分;权重:100%;) 3.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描述: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性,基本满足的,得7.2~7.5分;一般的,得7.6~10.0分;较好的,得10.1分~12分。;分值:12分;权重:100%;) 4.预期研究成果(描述:研究成果定位精准、重点与亮点突出,规划具备完整性、合理性、 科学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基本满足的,得基本分5.4~6.0分;可行的得6.1~7.5分;实施性强的得7.6~9.0分。;分值:9分;权重:100%;) |
报价评审 | 报价评审(分值:30分;权重:100%;) 计算方式:系统计算 基准价计算方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描述:通过初步评审后的各投标人的最低评标总价; 评标价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描述:评标价(Ai)=(不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6%)×数量; 价格分计算公式:固定计算法 描述:当评标价Ai≥评标基准价C时,价格得分S=评标价权重分值*[1-1*(Ai-C)/C](其中C代表基准价、S代表价格分、Ai代表投标人的评标总价,β为浮动参数,β值取值范围为0.5~2.5(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 |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
2.商务、技术评审
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对各响应文件按照下列表格所列内容的分值设定进行商务评分。
由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若评审小组不足3人(含),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如某一份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评审小组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四舍五入),计算供应商平均得分时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
备注: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与评分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自由调整,其中技术文件评审各项得分应设置不低于60%的下限分值。)
3.报价评审
(1)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下列表格所列内容的分值设定计算报价分。
(2)评审基准价由评审小组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外,在本次采购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供应商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无效响应处理错误,重新评审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3)响应报价得分计算
(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d.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4.询问核实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
(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
(3)询问核实应通过系统平台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系统平台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5.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6.响应文件的综合得分为响应文件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的总和。
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家数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等的,以响应文件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3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言建标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本协议书由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为一方,与 (下称“乙方”)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
鉴于甲方已通过询比采购确定乙方为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铁路提供服务。并已接受了乙方就此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按以下次序,以在先者为准。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及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含采购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4)课题研究任务书(含采购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课题研究服务大纲;
(6)服务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研究费用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合同中包含 %的增值税费,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税金 元。如合同实施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4.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工作条件。
5.乙方基于甲方的上述保证,在此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研究任务全部完成,同时研究费用按照科研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合同书自然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壹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编制依据
1.1甲乙双方的采购文件;
1.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1.3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条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
2.2项目概况: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设计范围内正线全长65.299km,地区疏解线及营业线改造工程全长4.687km;正线特大、大、中桥30座-*****.13米,其中特大桥7座5781.705米,大桥17座5278.225延米,中桥6座490.2延米;框架小桥2座-29.56纵延米-430.43顶平方米,桥梁总长占线路长度的17.73%;正线新建隧道45.576km/24座,均为双线隧道。金温改线新建隧道1.574km/2座,均为单线隧道;正线路基总长8.17km,占线路全长的12.51%;金温改线路基总长0.527km。
项目依托隧道一览表
隧道 名称 | 隧道长度(m) | 起点里程 | 终点里程 | 隧道类型 | 最大埋深(m) | 地层岩性 |
枫树岭隧道 | DK14+095 | DK29+280 | 双线 | 935 | 残坡积土层、流纹岩、凝灰质砂岩、 凝灰岩、花岗闪长碎裂岩 | |
大荒田隧道 | 1415.28 | DK3+700 | DK5+115.18 | 双线 | 144 | 残坡积土层、凝灰岩 |
青林 隧道 | 593.44 | DK60+449.07 | DK61+040 | 双线 | 70 | 粉质黏土、角砾土、凝灰岩 |
铁路隧道数字孪生模型的研究旨在通过数字技术,将实际的隧道建设过程和运营过程完全还原在计算机中,以达到优化设计和运营、降低安全风险和成本等目的。
在三维建模方面,数字孪生模型可以将隧道的几何特征、结构特征、设备布局等信息完整地展示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通过三维建模,可以更好地了解隧道的空间结构,帮助设计人员更好地进行设计和改进。同时,三维建模也为隧道施工和运营提供了可视化的工具,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隧道的各种情况。
在质量检测方面,数字孪生模型可以通过接入训练好的目标检测、实例分割等模型,针对数据采集过程中收集到的隧道施工现场图像,自动检测隧道施工和运营中的质量问题,例如开裂、渗水等。此外,数字孪生模型可以快速检测出隧道的偏差和问题,帮助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质量问题对隧道的施工安全和运营造成影响。
服务期:本课题研究完成时间计划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至2**6年6月30日,具体研究计划以课题研究任务书为准,在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制定详尽的阶段实施方案和应完成的阶段性成果。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协议书28天内提供给乙方关于本项目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研究的相关基础资料。
第四条 专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具体详见《课题研究任务书》。
第五条 成果要求
5.1完成隧道数字孪生管理平台开发,主要功能包括:建立并展示隧道三维模型,展示相关算法计算结果,检测隧道质量缺陷及缺陷整治管理等相关功能。
5.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5.3申请国家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个。
第六条 费用与支付
6.1研究费用
甲方应按合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研究费用。
研究费用应是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必须依据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进行报价,包括为完成研究费用所产生的人员费、材料费、课题调研及资料收集费、现场勘查费、设计理论方法优化研究费、专家技术咨询及评审鉴定会议费、科研办公费用、研究报告出版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鉴定费用、交通费、后续咨询服务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劳务费、保险、税费、利润、与项目各方工作开展协调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
6.2费用支付
甲方按照以下约定分期支付乙方研究费用,具体支付为:
(2)乙方根据甲方与其上级单位签订的课题研究任务书中的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完成2**5年1月至2**5年12月的相关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相关的成果资料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乙方根据甲方与其上级单位签订的课题研究任务书中的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完成2**6年1月至2**6年6月规定的相关研究任务,合同规定的科研成果基本落实,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项目在任务书规定的期限结束后,及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成果资料,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15%。
(5)乙方按以上阶段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审查无异议后,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审批完成后14日内向乙方支付研究费用。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户名: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E3L9N2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3楼
电话:0578-*******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6.3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甲方应立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澄清,此时,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澄清(以乙方签发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甲方签发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甲方不予支付,直到乙方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6.4乙方在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时,须出具增值税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全部应付款项。
6.5审计
乙方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科研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甲方要求时允许甲方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6.6科研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导致科研费用的变化,甲方不予调整。若合同实施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增值税费和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若研究项目经大纲评审后,研究内容和课题数量发生调整,费用需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7.1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专题编制。
7.2甲方变更委托专题编制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专题编制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7.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己开始专题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专题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专题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7.4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作为乙方专题编制开工的标志。
7.5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专题编制费,如有逾期,乙方提交专题编制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7.6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时,甲方应负责必要的协调工作。
7.7甲乙双方应共同组织专家对本项目中各项科研课题报告进行审查,费用已含在课题研究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7.8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科研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8.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专题编制,按时向甲方交付专题编制文件,并对提交的专题编制文件的质量负责。
8.2.乙方对专题编制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专题编制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专题编制费,并根据损失度向甲方支付应承担的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
8.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己支付的预付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8.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采购技术要求做好科研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科研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项目的科研成果质量负责。
8.5乙方提供的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展科研工作。
(1)课题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合同的要求;
(2)科研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研究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结构安全要求;
(3)课题报告的深度应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课题报告必须针对课题要求提出措施、对策,并行之有效;
8.6乙方的课题成果必须通过甲方组织的有关专家的鉴定。凡鉴定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逐条的给予认真贯彻落实,并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甲方及课题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8.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科研成果。
8.8人员保证与变更
乙方应安排采购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研究过程中和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果乙方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研究人员和研究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若由于甲方提出加快研究进度,提前完成研究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
8.9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8.10若乙方在研究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8.11若甲方组织进行中间鉴定和最终鉴定,乙方需参加中期及最终鉴定,乙方应承担鉴定过程产生的费用等。
8.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后续咨询服务。
第九条 违约与赔偿
9.1甲方的违约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研究的返工或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超15日,需支付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甲方延期支付款项的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计复利)。
9.2乙方的违约
(1)如果乙方将科研任务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1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研究,或未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要求进行研究,如发生上述任一行为,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10%作为违约金。
(3)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提交课题成果或中间成果(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4)因科研深度不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继续完善研究内容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甲方可扣除乙方合同总价10%~20%作为违约金。
(5)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科研内容优化,每拖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6)因科研错误而造成质量事故,乙方除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外,还应支付与直接受损金额相同的赔偿金。
(7)因科研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应承担其合同总价2倍以内的违约金之外,还应由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责任的期限
乙方与甲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时间范围。但乙方对质量的责任则是本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的生效
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乙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2延误
由于甲方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2)乙方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做为甲方支付费用的依据。
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并增付费用。
10.3变更
如甲方有书面要求,乙方应提交变更科研的建议书,此类建议书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0.4推迟与终止
(1)甲方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研究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开支减到最小。
(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
(3)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45天内未提出异议,而又未支付这笔费用时;或根据本条(1)款暂停工作期限超过56天时,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准备终止本合同。若在发出通知后28天内,甲方支付了拖欠款额及滞纳金,或者发出了复工通知,则乙方应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否则在发出通知28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通知甲方。
10.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力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1.1专题研究成果和专利的知识产权双方共有。
11.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成果文件或其他资料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因乙方或其代表提供或指定的文件或资料导致任何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据称受到侵犯时,乙方应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事务(包括进行相关的谈判、参与索赔程序等),并保证甲方、其雇员、管理人员和所应用的项目方免于遭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起诉、索赔、损失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律师费)的损害。乙方如违反上述保证,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因乙方提供的研究文件或资料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而导致甲方遭受侵权索赔时,甲方应就此向研究人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自费并以甲方的名义处理该索赔,包括为解决此类索赔而进行谈判、仲裁或诉讼。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上述通知后28天内未按照其承诺处理索赔或未能通知发包人处理此类索赔的意图,甲方可自行出面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甲方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友好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决定同意由 丽水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3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共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13.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廉政合同
2.保密承诺书
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廉政合同
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的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该科研项目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业主的义务
(一)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研究机构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研究机构报销任何应由业主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业主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研究机构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研究机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业主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研究机构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业主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业主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研究机构义务
(一)研究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研究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业主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业主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研究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业主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研究机构不得为业主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研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要求报销任何应由研究机构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研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程办事,不得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和业主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业主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研究机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研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业主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研究机构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业主或业主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研究机构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最终评审验收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次科研研究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委托人全称):
我方 (供应商)受贵方委托履行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履行合同后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中咨询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不进行任何有损于委托人、设计人等项目建设各方的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3.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4.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服务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我方承诺合同保密条款不受限制而继续有效,承担保密义务。
5.本承诺书是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科研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
一、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二、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制止、责成其限期整改。
三、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严禁隐瞒。所有下基坑和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实行挂牌登记,做好统计和点名。
四、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编号JGJ59-2011)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伤亡事故。
五、乙方必须对工程项目及周边环境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建设、监理等单位反馈监测数据和巡查信息。
六、乙方必须建立成型铁路隧道工作保护机制,制定保护办法、落实保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加强巡查。
七、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未经培训、未持证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九、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建设、安监等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十、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
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研究背景
衢州至丽水铁路位于浙江省西南部,西起衢州市,途经衢州市及其所辖龙游县,丽水市及其所辖遂昌、松阳两县;东至丽水市。西端经衢州地区连接沪昆铁路、九景衢铁路,并与衢宁铁路共线至松阳,东端衔接丽水地区贯通金温铁路通道。衢州至丽水铁路是浙江省“大花园”运输通道建设的支撑性工程,是温州港货物集疏运的重要后方运输通道。松阳至丽水段位于浙江省西南部丽水市,西连在建衢宁铁路,东接金温铁路通道,衢宁铁路松阳站至金温铁路丽水站,线路全长65.29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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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衢丽铁路地理位置图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迅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跨越式发展,在带动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给隧道工程、岩土工程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岩土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工程难度大、风险性高、地质条件复杂、投资成本大等特点,传统的岩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施工技术手段通常需要人工介入大量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的建造需求。
因此,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渗入各个领域,各学科领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交叉融合已成为实现信息技术转型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大力推行智能建造重大战略需求背景下,信息化施工在岩土工程项目中的应用迫切需要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智能建造进程,提升项目建造施工管理水平。
二、依托工程项目概况
衢丽铁路设计范围内正线全长65.299km,地区疏解线及营业线改造工程全长4.687km;正线特大、大、中桥30座-*****.13延米,其中特大桥7座5781.705米,大桥17座5278.225延米,中桥6座490.2延米;框架小桥2座-29.56纵延米-430.43顶平方米,桥梁总长占线路长度的17.73%;正线新建隧道45.576km/24座,均为双线隧道。金温改线新建隧道1.574km/2座,均为单线隧道;正线路基总长8.17km,占线路全长的12.51%;金温改线路基总长0.527km。
表1-1项目依托隧道一览表
隧道名称 | 隧道长度(m) | 起点里程 | 终点里程 | 隧道类型 | 最大埋深(m) | 地层岩性 |
枫树岭隧道 | DK14+095 | DK29+280 | 双线 | 935 | 残坡积土层、流纹岩、凝灰质砂岩、 凝灰岩、花岗闪长碎裂岩 | |
大荒田隧道 | 1415.28 | DK3+700 | DK5+115.18 | 双线 | 144 | 残坡积土层、凝灰岩 |
青林隧道 | 593.44 | DK60+449.07 | DK61+040.00 | 双线 | 70 | 粉质黏土、角砾土、凝灰岩 |
2.1枫树岭隧道概况
枫树岭隧道,全长*****m,是全线控制性工程,设计为单洞双线隧道,设斜井3处和横洞1处作为施工辅助坑道。
(1)隧道埋深大,地质情况比较复杂,施工安全风险、通风和排水要求高。
(2)做好特长隧道各工作面施工组织管理,确保节点工期目标
(3)顺利穿越隧道不良地质地段及既有燃气管道隧道,确保隧道安全施工。
(4)工程实体内在质量、提高外观质量及严控质量通病是工程的重点。
2.2大荒田隧道概况
大荒田隧道本隧于DK4+864~DK5+064段上跨西竹玉公路市口隧道,公路隧道里程K7+354,公路与铁路大里程方向平面交角123°,交叉段铁路轨面标高178.69,公路路面设计标高163.614,结构净距4.49m。交叉段铁路围岩主要岩性为微风化凝灰岩,埋设约为65m,岩体较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围岩级别为Ⅲ级。
2.3青林隧道概况
青林隧道与既有老金温铁路下湾隧道存在平面交叉,在金温改线段施工完成后,再施工本隧道,老金温铁路下湾隧道废弃处理。对与青林隧道结构外轮廓净距小于2m范围内的老金温隧道采用C20混凝土全断面封堵,老金温隧道断面封堵施工时,需预埋排水管,确保:老金温隧道洞内排水通畅,并在与新建青林隧道断面相交处接入青林隧道排水沟,避免老金温隧道存在封闭的蓄水区域。
在既有金温货线K113+963.471-K114+126.477、K114+221.984-K114+386.3两段共327.322m处进行封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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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集成的隧道模型及缺陷三维电子档案展示平台
四、考核目标创新点
实现隧道三维模型的可视化展示以及缺陷在三维模型中的映射
五、成果要求
5.1考核目标
完成隧道数字孪生管理平台开发,主要功能包括:建立并展示隧道三维模型,展示相关算法计算结果,检测隧道质量缺陷及缺陷整治管理等相关功能。
5.2发表论文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5.3申请国家专利
申请国家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个。
六、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
2**5年1月至2**5年6月,完成平台初步开发,整合研究结果,2**4年6月进行项目研究进度第一次汇报
2**5年6月至2**5年12月,完成平台上线运行、论文发表1篇,整合研究结果,2**4年12月进行项目研究进度第二次汇报
2**6年1月至2**6年6月,论文发表1篇、专利申请,整合研究结果,2**5年6月进行项目结题汇报
七、研究的管理要求、须参照的法律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1.响应函
2.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6.服务大纲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
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遗、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响应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价(含税)(大写)} (小写) #{含税总价} 元)(?含税 ?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码 ),?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限: ,?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1.我方知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3.如与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在提交日后的90天之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采纳。
6.其他: (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浙江衢丽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报价单
序号 | 采购目录 | 采购范围及说明 | 服务期 | 项目经办人 | 备注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1 | 其他服务 |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建模理论与应用研究(平台开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集成的隧道模型及缺陷三维电子档案展示平台等。 | 自合同签订起,至2**6年6月 | 程斯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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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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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第 页至第 页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制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序号 | 资料名称 | 第 页至第 页 | 备 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 |
项目内容 | |
合同价格 | |
甲方名称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 约情况 | |
备注 |
(2)主要人员资历表(如有)
1.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年) | 在本合同中 拟任职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2.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 | 该项目中任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3.目前承担的任务 | ||||||||||
(3)其他要求(如有)
六、服务大纲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服务大纲,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工作特点和服务思路的理解
2、日常管理方案、管理流程及工作机制建立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列明投入人员的数量及实施方案)
4、管理人员及团队配备
5、安全管理方案、应急保障方案
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细则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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