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标段编号:E522*****240006I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南发改交通〔2023〕52号、黔交审批【2024】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及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都县普安镇、大河镇、三合镇。
2.2 建设规模:29.753km,全线新建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8.5米、24米、30米,过城镇路段完全利用既有公路。杨勇关至普安镇段(K0+000~K3+501.927)完全利用既有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8.5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
2.3 合同估算价:256.6万元(其中项目管理132万元,全过程跟踪审计124.6万元)。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及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之日止(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出具正式的结算审计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
2.5 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工程管理(①协助进行场地(包括坐标、高程、临电等)移交及规划验线;②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③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并跟踪执行情况;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参与重大技术方案评审;⑤协助开展材料(设备)的采购及验收工作;⑥协助分析论证项目总进度;⑦审核施工进度计划;⑧判断项目进度偏差,协调及优化项目进度总控计划;⑨开展对重点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检查;⑩参与处理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参与阶段性验收工作)、验收管理(①参与阶段性验收工作;②组织各类专项验收;③组织竣工验收)、对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协助甲方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谈判②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③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④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⑤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⑥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⑦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⑧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⑨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政府审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类别为:公路)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7.其他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书面报送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监督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4-*******;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85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都县三合街道新城社区水书广场二楼
联系人:覃毅
电话:0854-*******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恒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石林路以南、云潭路以东中铁.逸都国际G组团一期第车库及商业1层31号
联系人:沈提
电话:1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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