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鱼米”种植核心区重金属监测招标公告
“遂宁鱼米”种植核心区重金属监测招标公告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遂宁鱼米”种植核心区重金属监测项目询价的邀请函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拟采用询价方式确定“遂宁鱼米”种植核心区重金属监测项目实施单位,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鱼米”种植核心区重金属监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提升“遂宁鱼米”产品品质、优化品牌形象,达到市场前景广阔,有效带动了区域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拟对主要种植基地土壤进行监测镉、铅、铬等金属污染物情况,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项目资金11万元。
三、服务内容
参选人需按照询价人实际需求完成““遂宁鱼米”种植核心区重金属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采集耕作层土壤,制备样,质谱测定金属浓度;根据土壤金属背景属性,采用高校课题组自主研发的降低农作物重金属积累农艺新措施,从土壤钝化和降低作物吸收和积累两个层面入手,实现农作物可食用部位镉、铅和铬的安全积累。
四、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活动结束。
(二)服务地点:询价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前期费用、调查、劳务、评审、保险、税费等一切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询价人不承担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验收方式:文本内容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审查,相关配套验收资料达到甲方的要求。
(五)付款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六、询价文件要求
(一)盖有鲜章(或负责人签字)的投标函;
(二)公司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表;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参选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七)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八)询价文件一正一副,需有目录。
七、投标办法
投标人按应答文件要求将询价资料密封,于2024年11月8日12:00时前交至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收件人:何燕洪,座机:0825-*******。超出规定期限提交或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3家时,业主单位即开标询价,询价结果不再通知落选单位。
(三)遂宁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询价专家组对资质进行评审,并按低价中标法开展询价。
(四)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1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到场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承担单位。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标签: 重金属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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