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妇幼保健所宣传制作类服务招标公告
建邺区妇幼保健所宣传制作类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托育服务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知晓度,促进辖区婴幼儿健康成长,现就宣传制作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建邺区妇幼保健所宣传制作类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建邺区范围内。
3.项目内容:拍摄、制作托育宣传视频。
4.服务范围及内容:所提供产品内容都提前跟客户沟通确认,满足客户的需求后方可剪辑完成。
5.预算金额:10万元以内。
6.采购方式:询价。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它组织,
具体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2.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2.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有相关经验及业绩。
6.投标人获得过全国,省级,市级相关荣誉或奖项。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报名文件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加盖单位骑缝章,需提供PDF电子版。
1.法人及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廉洁承诺书。
5.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公司实际经营地址门头照片;
7.现场审核材料齐全即算报名成功。
1.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00止。
2.地址:建邺区妇幼保健所(南京市建邺区华山路118-2号)行政办公室。
3.联系人:叶柳
4.电话:********
附件:报名表
南京市建邺区妇幼保健所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宣传制作类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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