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
2025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2025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共395人,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100万元/人;意外医疗费用:3万元/人;住院津贴:100元/人/天。
2.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预算:18.3万元;
2.5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2025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提供服务;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0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在线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需上传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保险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开具的项目授权书彩色扫描件。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且总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报名的先后顺序接受报名时间在前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网站(http://xd.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宣大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胜利中路170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031*****582 王先生 135*****059
吉先生 177*****8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张宁
8.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开具的项目授权书,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且总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承保业绩。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3年11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保险服务合同中因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保险服务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已标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开具的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业 绩: 20分 服务方案: 6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2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业绩(20分) | 20分 | 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承保业绩。每承接1个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承保业绩得4分,最高得20分。 | |
2.2.4(2) | 服务方案 (60分) | 总体服务方案 | 15分 | 第一档,总体服务方案完整、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得12-15分; 第二档,总体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得9-12分; 第三档,总体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总体方案简单,得0-9分。 |
理赔流程及时效 | 10分 | 第一档,对照项目实际,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理赔流程、理赔时效保证措施完善的,能够有效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得8-10分; 第二档,对照项目实际,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理赔流程、理赔时效保证措施较好的,能够较为全面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得6-8分; 第三档,对照项目实际,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理赔流程、理赔时效保证措施一般的,基本能够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得0-6分。 | ||
服务团队设置 | 10分 | 第一档,有专门的服务团队,组织、结构、人员构成完善,得8-10分; 第二档,有专门的服务团队,组织、结构、人员构成较好,得6-8分; 第三档,有专门的服务团队,组织、结构、人员构成一般,得0-6分。 | ||
应急保证能力服务方案 | 10分 | 第一档,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较完善可行、较有针对性,得6-8分; 第三档,保证措施一般,得0-6分。 | ||
分支机构 | 15 | 投标人在宣化区、阳原县分别设立分支机构的,得15分; 投标人在宣化区、阳原县仅设立一个分支机构的,得12分; 投标人仅在张家口市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得9分; 投标人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否则不予计分。 | ||
2.2.4(3) | 评标价(20分) | 2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20;E1=0.2;E2=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合计 | 100分 |
注:1、各分项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服务方案缺项则该项得0分。
标签: 团体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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