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媒体第三十一批招商项目
车站媒体第三十一批招商项目
一、招商情况及条件
A01包件:长白山站、永庆站灯箱以及三棱柱旋转广告显示屏媒体,招商底价155万元/年(不含税),(1.招商人承担灯箱媒体电费,每天供电不超过16小时(6:00-22:00);三棱柱旋转广告显示屏媒体电费由中商人承担,中商人需及时缴费并将每次缴费凭证的复印件向招商人备案,若因中商人未按时交纳电费造成三棱柱旋转广告显示屏媒体无法正常使用,招商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中商人自行承担后果。2.画面的制作、日常保洁、更换、日常维护,巡检工作、上下刊费用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费用。3.合同提前终止或到期后,中商人需按招商人要求及时更换成招商人指定媒体画面,费用由中商人承担,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媒体画面及施工方案上刊前需提供招商人进行审批,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才可上刊。5.媒体设备及电线路维修维护、保养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费用。6.本次招商项目为永庆站旅客出站通道两侧墙面灯箱8块、长白山站旅客出站通道两侧墙面灯箱14块、长白山站站台U型口楣头灯箱19块、长白山站集散厅吊挂灯箱1块、长白山站高架候车室15米层墙面灯箱2块、长白山站高架候车室安检口围挡灯箱4块、长白山站*****服务台三棱柱旋转广告显示屏1块,灯箱共48块,媒体规格、尺寸及媒体分布详见权重表),媒体使用期限3年,逐年递增2%。
1.本项目招商人及立项单位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在竞标之前必须到现场对媒体进行确认,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无偿发布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以及铁路部门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和正面宣传内容(具体以上级或局客运部门要求为准)。所有媒体执行技术标准参照《沈阳局集团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沈铁客[2022]31号执行。
2.竞商底价:
A01包件:155万元/年(不含税,税率为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变化,以调整后税率为准)。
4.中商人首次付款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次广告费。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需由中商人账户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传媒分公司账户,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5.以“先付款后使用”原则,如中商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自动解除,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之后每到付款期前15日内付清下一期款项。中商人不按期付款,在付款截至到期后,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逾期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中商人逾期支付达30日,招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偿中商人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
二、竞商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三个界面的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界面的查询截图
5.已缴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按招商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
6.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商。
7.竞商人具有广告发布、广告代理项目相关经营许可及资质或经营范围含广告发布、广告代理。
8.以往有下列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①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拖欠款项或履约保证金;
②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存在延迟签订合同或进场超期,无故弃标(截至本次竞商日两年内)等履约不良记录;
③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合作,自本次招商日前三年内存在过诉讼法律纠纷关系的。
④竞商造假等不良行为。
⑤存在上述①-④情形之一的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股东名下(实际管理或实际控制)其他公司参与竞商时,也视为具有不良行为的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以上内容需竞商人提供承诺函,如中商方承诺与实际不符,将取消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返。
注:承诺函内容见附件一(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一中内容)。
9.无论竞商人是否中商,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0.竞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己参加竞商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竞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1.竞商保证金交纳情况(附银行回执复印件)。
12.竞商人有义务向招商人提供与竞商有关的文件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
13.有关竞商的其他资料,可与招商人联系。
14.竞商保证金按招商底价10%收取,需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中商人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年标的额的10%收取(含税),中商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汇入至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传媒分公司账户,中商人应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得签订合同。中商人未按期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列入招商黑名单。
15.合同期满后若中商人无违约、无赔偿、无罚款、无任何拖欠费用的情况,1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三、招商方式
详见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下载。
www.sprtc.com
四、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须在国铁招商平台和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同时报名,方可生效。按照招商相关要求,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2.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成功后,竞商保证金缴费凭证扫描件需传至********@QQ.com邮箱,并拨打186*****309电话告知。
3.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1月7日9:0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6::00时。
4.辽宁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招商信息披露公告
www.sprtc.com
五、招商人信息
招 商 人:沈阳铁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兴街19号
咨询人: 黄杰
联 系 电 话:153*****678
项目负责人:吕晨
联系电话:186*****309
标签: 车站媒体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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