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综执资罚字[2024]144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自然人

t法人

¨非法人组织

姓名或名称

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林卫东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2号之一101自编之六十六室

联系

电话

139****2361(受委托人黄礼成)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5D9C6H7P

当事人

基本情况

t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姓名或名称

林卫东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草庄东街六巷8号

联系

电话

139****2361(受委托人黄礼成)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1******7110

本单位于2024年1月11日对?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立案调查。根据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有关问题线索的函》文建函〔2023〕388号和《关于补充提供方圆雅颂府项目有关问题证据材料的函》〔2023〕488号的内容,2023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文昌市航天大道方圆雅颂府一期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分包行为进行调查。

????根据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有关问题线索的函》(文建函〔2023〕388号)和《关于补充提供方圆雅颂府项目有关问题证据材料的函》(〔2023〕488号)和文昌白马方圆高尔夫小镇投资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樊赵儒、监理单位希格玛鲁班国际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王进智、总包单位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人黄礼成、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受委托人黄桓、广东锦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清楚等人制作《询问笔录》中的承认及核对文昌白马方圆高尔夫小镇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锦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受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证实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文昌市文城镇航天大道方圆雅颂府项目一期二三组团塔吊安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和将三组团模板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广东锦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的违法(章)事实。

????以上事实有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有关问题线索的函》(文建函〔2023〕388号)和《关于补充提供方圆雅颂府项目有关问题证据材料的函》(〔2023〕488号)、《协助调查通知书》、《监理通知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本单位于2024年9月2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文综执资告字〔2024〕223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且未提出听证申请。(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

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对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元的0.5%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888元。

2、对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三组团塔机租赁合同》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00元的0.5%罚款,即罚款人民币8173.25元。

3、对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三组团模板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94元的0.5%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6元。?

4、对法定代表人林卫东处单位罚款数额人民币*****.61元的6%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779.18元。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扫描本决定书左下角二维码缴纳罚金或15日内到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号)缴纳罚金 。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文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文昌市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处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