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煎药房建设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煎药房建设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煎药房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本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煎药房建设监理项目。
1.2项目编号:洛正比字2024[24]号
1.3比选范围:主要包括郑州院区煎药房建设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服务期限及项目地点: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永平路100号
1.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加盖单位公章。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项目不允许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实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3.2 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2号楼二楼行政办公区招标办公室。
3.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3.4.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及的资质材料复印件2套,按所列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设封面(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3)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采购人有权随时查验资质原件,供应商应予配合。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100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371—********
标签: 区煎药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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