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北方超充之城”试点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北方超充之城”试点工程施工监理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北方超充之城”试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城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询价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北方超充之城”试点工程,对西青区、滨海新区北塘片区等3个停车场点位的电力设计、土建设计、场地提升改造、充电桩设备的购置及安装、标线施划、附属建筑、配电系统、照明亮化及智能化工程等内容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监理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3个点位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环保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 企业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并提供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6.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11月6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年11月8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将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和投标人信息(用word文档编制,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人邮箱)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标题应注明: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建设“北方超充之城”试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全称),并与招标人电话确认。
招标人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通过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2号楼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城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2号楼
联 系 人:房工
电 话:022-********
电子邮箱:fangek@bhjt.cn。
天津滨海新城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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