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项生活设施改造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3项生活设施改造设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厦门某部3项生活设施改造设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厦门某部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0:4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 | ||
采购单位 | 厦门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顾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睿智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0592-******* |
项目概况
2024厦门某部3项生活设施改造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2024TP-122
项目名称:2024厦门某部3项生活设施改造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为2024厦门某部3项生活设施改造设计服务,(改造部分包含1.厨房改造(更换电路、吊顶、地砖瓷砖等)2.前埔宿舍门窗更换3.淋浴间改造)现状图片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附件。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方案设计文件供审批,设计方案主要包括平面布置图方案等不少于3种,审批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等相关服务,施工蓝图提供份数为8份,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施工期设计作业、竣工验收等。
(1)本项目设计费按费率计取。以设计范围内的各项建筑安装费用作为计价计取基数。具体格式见《谈判报价一览表》。设计费费率由各响应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填报,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费率的基础,合同费率不得随意更改。
(2)控制价:以建筑安装暂定投资额91万元为基础计算;设计费费率不得高于5.7%。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背景的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注:“重大违法记录”指谈判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在资格审查时谈判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有关信用记录,若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除了上述2个查询网站外,其他查询渠道的查询结果不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4、谈判响应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格式)5、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存在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涉嫌围串标、串标投标、违法失信、禁止法定代表人控股的或管理的企业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禁止授权代表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期限期满的除外)、弄虚作假等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情形。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谈判响应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谈判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9、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供应商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其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类别 | 保证金缴交账户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同安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湾街支行 | |
账号 | 592 9049 4841 0802 | 3604 0078 8017 0000 0358 | |
收款单位 | 厦门睿智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保证金等费用事宜联系人:张宇玉 联系电话:059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某部
地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顾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睿智天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坂上社37号火炬新科广场2号楼B区1109室
联系方式:李工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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