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汽车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晋县平安路小学项目
设备类别: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和用途:
1.1、货运汽车租赁,
1.2、用途:由邢台市宁晋县平安路小学工地到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博建筑机械租赁站运输建筑周转材料,运距约80㎞。
2、租赁期限:自 2024年11月10日 设备开始进场,计划使用期限从2024年11月1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
3、货运车司机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法。
四、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 由供应商每日将运输车辆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货车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 付款方式及要求:电汇,次月5日支付上个月结算费用。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 包含税率(1%)、维修保养费、油费、司机工资、保险费等。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李星皓189*****729。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1%);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运输车辆需有运输相关营业手续及安全运输相关规定、环保要求。
6、标截止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1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3点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宁晋县平安路小学项目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租期 | 租期单位 | 交货日期 |
1 | 载重汽车 | 6.8米 | 辆 | 2 | 10 | 车 | 2024/11/10 |
2 | 自卸货车 | 4.2米 | 辆 | 2 | 15 | 车 | 2024/11/10 |
工期要求
按项目进度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