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阿县财采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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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毅

授权代表:王芙蓉

被投诉人1: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被投诉人2:阿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人:苏老师

投诉事项:以“价格评审优惠”代替“整体专门面向”,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基本情况:

1.2024年8月22日发布采购公告。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 2024年09月02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

4.2024年9月2日发布结果公告。

本局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阿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阿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坝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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