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和其他日用品供应商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和其他日用品供应商招标公告





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办公用品和其他日用品供应商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凡符合条件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一、项目采购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品和其他日用品供应商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局机关本采购项目全年供货采购总预算不超过20万元;单项批次价格达到四川省和泸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商品服务不在此类供应供货产品之列。本项目包包括各类办公用笔、笔记本、胶水、长尾票夹、插线板、文件夹、文件盒、抽纸等,会议室日用品、应急值班日用品、公共区域保洁用品。采购范围详见《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需求参考目录》;每月根据实际需求配送。报价为合同期内单一报价,不计批次数量,均按照投标人比选报价执行和需求配送。如遇紧急事务,须按规定时间配送到位。以上服务内容均不再额外支付服务费用。

四、采购数量和服务期限

本项目包计划确定2家供应商,每家服务商服务期执行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服务期限:采购签约生效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如服务期满因新一轮采购未完成的,可以延续服务不超过30日。具体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根据产品供给和服务质量,可在2家中自主选择,也可采取二次报价比选方式确定各批次执行供应商。费用按当月服务结果次月结算,对公账户转账。

本采购参照框架协议采购,局属基层单位可以采用本采购结果,也可根据单位实际自行采购。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按厂家标准配置的原装整套全新,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及采购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二)对因产品质量、未按需求配送等造成工作延误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并予以追究赔偿责任。延误达3次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供应商须在合同期间确定至少1名定点服务人员,保证每周7天*24小时及时响应;单次配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须就所竞标《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需求参考目录》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已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技术维护、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报价格单价将作为供应合作期供货产品的最高限价。项目包清单中未列出产品,实施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

(二)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30%的或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的,有可能影响供应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审小组将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应的人员服务能力,能够确保单次配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不超过24小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须提交并不局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有效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为办公用品、日用品销售类)(加盖鲜章);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商品报价清单(所竞标《需求参考目录》表列要求,加盖鲜章);

(四)服务保障承诺,包括服务人员、技术、配送等保障(加盖鲜章);

(五)近3年无违法声明(提供承诺函,加盖鲜章)。

递交资料视为报名。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密封后提交采购人,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后(封口处加盖鲜章),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9:30到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小会议室报名并现场投递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十一、评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条件:本采购为公开询价,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未达3家的,按规定可以继续开展评审。

评标地点: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小会议室;

评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40开始。

十二、公告期限:5日。

十三、其他说明

(一)公告发布。本采购公告、补充公告(如有)及采购评审结果公告均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网站(http://zjj.lu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请在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网站自行下载所竞标的1730864489580.jpg《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需求参考目录》.xls

(二)评审方式。我方将按规定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在严格审查报价人资质条件及评估服务承诺的基础上,项目包《办公用品及日用品采购需求参考目录》表中全部产品的综合总价报价最低且符合有效报价相关规定的推选为中标单位。具体采购过程中,视产品价格和服务质量实施采购。

(三)投标人投标报名即视为已完全接受并认可本公告约定内容。

(四)本公告内容由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五)联系方式。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江阳南路段34号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许女士;电话:158*****226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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