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上海某单位教育展厅及文化氛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4-VGBHBE-G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经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上海某单位教育展厅及文化氛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HBE-G1003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地点: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2最高限价: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3.3内容:上海某单位教育展厅及文化氛围建设等,包含方案设计及具体实施,内容以项目清单为准。
3.4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3.5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及港、澳、台背景。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
4.6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4.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9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级资质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0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 11 月6 日至 11 月12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上海市。
(三)发售方式: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发售文件联系人及方式:陈老师
159*****347;请提前致电联系以获取文件)。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级资质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托人联系方式);
5.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及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6. 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承诺书。
8.谈判报名申请书(附件1)
9.保密承诺书(附件3)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注: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hggzy.com)上发布。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上海某单位
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
156*****930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2号凯迪克大厦23楼A17室
联 系 人:郑怀洲、武茜
电 话:
186*****876、
152*****689 电子信箱:sophiawux@163.com
九、监督电话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021-
******** 注意:投诉应当有投诉人签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信息:
附件-展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