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基础设施公司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标项目外加剂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基础设施公司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标项目外加剂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公司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外加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欢迎参加报价。本次采购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00。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聚羧酸减水剂 | 水剂,掺量1.0% | 吨 | 230 | ||
2 | 速凝剂 | 水剂,掺量6-9% | 吨 | 20 | ||
3 | 引气剂 | 水剂,掺量0.3-0.5% | 吨 | 110 | ||
4 | 膨胀剂 | 水剂,掺量1.0% | 吨 | 30 | ||
合计 | 390 | |||||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报价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货物为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外加剂,报价包含货物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出厂检测、销售、装卸、中间仓储、运输、过桥过路、车辆燃油、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交货前所有风险所涉及的保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人员培训费、检验试验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时间:预计交货时间为2024年11月至工程完工,按项目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预计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江西省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采购人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施工区域内收货地点,报价人需无条件满足。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遇国家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2.产品须符合国家对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现行标准要求。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内容
1.报价文件技术资料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人需提供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3.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按照付款方式综合报价。合同价格包含供方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需方履约联络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出厂检测、销售、装卸、中间仓储、运输、过桥过路、车辆燃油、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交货前所有风险所涉及的保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检验试验费等。
(四)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与业主签定的主合同的规定。质保期的约定,并不能免除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三、报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生产厂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被股份公司或子企业列入黑名单。
5.报价人须注册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其他事项
确定成交人后,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宜分公司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工程项目
联系人:徐向军
联系电话:139*****367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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