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芗城区政策性特色农业设施食用菌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失效的决定

关于《漳州市芗城区政策性特色农业设施食用菌种植保险实施方案》失效的决定

各镇街,区直相关单位:

现宣布《关于印发漳州市芗城区政策性特色农业(设施食用菌)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芗农〔2021〕133号)即日起失效,相关内容参照福建省、漳州市出台的文件。


漳州市芗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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