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电视台信号传输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电视台信号传输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成都高新电视台信号传输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078,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新闻宣传工作,发挥电视主流媒体作用,提高权威声音的覆盖面,成都高新电视台于2016年12月设立。成都高新电视台主要负责高新区辖区电视板块节目采编、制作和播出工作。为保证成都高新电视台正常播出,高新区内电视用户收看到成都高新电视台节目,需将成都高新电视台信号传输到高新区辖区内。 成都高新电视台为有线电视。目前,有线电视信号可通过IPTV和广电网络传输。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技术。电信、移动、联通均为IPTV方式。根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第七条,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者中央新闻单位等机构才具备申请从事IPTV内容服务资格。另根据《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IPTV专项整治的通知》(川广办〔2019〕37号),县级广电播出机构节目不得违规进入IPTV。因此,作为区县级电视台,成都高新电视台不能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传输有线电视信号。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2号)第三章第十五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通过未获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的机构传送其节目信号”,经调查了解,目前只有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为全国唯一拥有在四川省内提供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的单位。另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印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宣发〔2020〕4号)中“……整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资源,组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区、市)子公司只保留一个统一运营管理的有线电视运营商……”相关属地规定,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是唯一负责成都高新区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的运营商。 因此,全国范围内,目前只有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是能为成都高新电视台提供有线电视节目信号传输的合法运营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建议“成都高新电视台信号传输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朝阳路115、1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易晨曦

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联系电话: 186*****9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邱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

联系电话: 028-********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成都高新电视台信号传输服务采购项目.pdf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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