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
(二)采购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开采购;
(三)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采购条件的数量:该项目采购商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采购小组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供应商为采购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采购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采购前的采购商数量或经采购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的,将予以取消。
二、采购预算: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5.49万元整(¥ 54,900.00元)。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参加供货竞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货竞争,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符合性要求
1.供应竞争商具备上述资格要求;
2.供应竞争商提交供应竞争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供应竞争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4.供应竞争方案是唯一确定;
5.供应有效期符合本采购需求文件要求的;
6.评价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供应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供应竞争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供应竞争前,三年内供应竞争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供应竞争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无效供应竞争、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23〕49号),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性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4〕141号),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仲恺高新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该项服务,由该机构组织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配合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规定获证条件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
(二)项目要求
1.供应商配合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仲恺高新区18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2.供应商应具有与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证后检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经验,检查组由组长及1名以上组员组成,检查组组长应至少具备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组员应具有丰富的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后检查经验;
3.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开展检查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在60分钟内应急响应采购方需求,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4.供应商应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其相关产品细则的要求,根据《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开展检查工作;
5.供应商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后及时报告书面总结,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6.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12月15日前报告书面总结;
7.供应商应对检查结论负责;
8.供应商负责为检查组提供交通及食宿安排。
五、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10日18:00前到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并递交供货竞争材料,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及上述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报价文件》(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六、开标确定:我局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供货质量和服务相当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作为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的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小姐
电话:0752-*******
报名地址:惠州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1015房
附件1: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采购评分表(见后文)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技术性监督检查项目采购评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价格 | 10 | 对采购需求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供货竞争商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3.无报价则评分0分。 | ||
2 | 实施方案 | 30 | 1、实施方案(含评分标准)是否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根据符合程度得0-30分。 | ||
3 | 服务能力 | 40 |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 (1)每提供1名食品相关产品审查员资格证明文件得5分,最高满分得20分; (2)每提供1名食品相关产品审查组长资格证明文件得10分,最高满分得20分。 【要求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才能得分(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聘用合同至少半年以上)】 | ||
4 | 技术能力 | 20 | 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应具有技术职称,每提供1名高级职称证书得5分,最高满分得20分。 【要求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才能得分(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聘用合同至少半年以上)】 | ||
总分 |
评分人: 日期:
标签: 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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