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吨新能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年产3万吨新能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年产3万吨新能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14-126*****224******J-********-******-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3万吨新能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发改(备)〔2024〕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高能钠新(甘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能钠新(甘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能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 高台县工业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产品为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层状氧化物)生产,达产年设计产能为:年产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层状氧化物生产系列产品3万吨。

本次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0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单体名称

占地面积(m2)

层数

建筑面积(m2)

1

招待所、食堂

1326.00

3

3200.00

2

科技楼

1111.87

5

4375.00

3

仓库

8460.00

1

8460.00

4

车间1

7200.00

1

7200.00

5

车间2

7200.00

1

7200.00

6

维修及更衣室

816.00

1

816.00

7

锅炉房

216.00

1

216.00

8

固废仓库

120

1

120

9

危险品仓库

60

1

60

10

危废仓库

60

1

60

11

工人卫生间

120

1

120

12

污水处理站

180

1

180

13

门卫1

36.00

1

36.00

14

门卫2

24.00

1

24.00

15

室外工程及附属工程

/

/

/

合计

*****

2.1.3投资总额暂估为:7600万元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335 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12月01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03月 01 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10 月31日

2.1.5 其他: 施工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日期计算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内公共部分装饰装修设计、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设计、室外工程及附属工程(包括:公共管廊、水池、水泵房、配电房、充电设施、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等除工艺部分以外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项目报批、审查及施工全过程配合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招待所、食堂、科技楼、仓库、车间1、车间2、维修及更衣室、锅炉房、固废仓库、危险品仓库、危废仓库、工人卫生间、污水处理站、门卫1、门卫2、室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安装等;(4)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4)承包人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水保、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建筑工程。

3.4其他:

3.4.1投标人近5年(2019年10月01日至今)内具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3.4.2 (1)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担任施工负责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4.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

3.4.4 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投标人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2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11月05日 18:00 时至 2024 年11月11日 18:00 时均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24 小时,n≧5)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2.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八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网上开标系统网址: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jy. gansu. 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能钠新(甘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南华镇工业园区纬五路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玉龙

联 系 人: 赵杰、裴燕、孙悦、陈丽丽

电 话: 130********2789

电 话: 189********2141(赵) 181********5624(裴)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 号:

账 号: 010*****200*******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36-*******

2024 年 11 月 0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池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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