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江河连通工程PPP项目和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首市江河连通工程PPP项目和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水利局、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吉首市江河连通工程PPP项目和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吉首市江河连通工程PPP项目和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吉财采计2016-23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要求:
5.1 投标人基本资质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保相关证明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社保缴费凭证。
5.2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
(1)企业(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注册资金≥6亿元人民币;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l)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公告第5.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本公告第5.2项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5.4投标人应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在吉首市政府大楼B栋824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采购文件。
6.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400 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规定:
7.1投标截止:2016年11月17日11:30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11:30时。
7.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公开发布。
9、联系人
采购人:吉首市水利局、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大楼
联系人:舒先生 向明杰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楼
联 系 人:张爱军
传 真:****-********
邮 箱:********4@qq.com">********4@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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