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投标邀请书

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投标邀请书

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

专章编制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CZBY三明*******

受邀单位:1.福建省兴田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三明华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同鑫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4.福建森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5.福建金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

2.2项目规模: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护岸)总长24.174km,其中新建堤防长1.155km,新建护岸长23.019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方案比选、功能分区和用地规模的合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等。

2.4服务费:17.9万元包干。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2.6工期要求:根据项目业主要求按时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 /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5其他资格要求:(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提交。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否决其投标。

4、 确认函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11月8日下午17:30分前将投标文件和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qq.com。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1月11 日下午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清流县原水利局五楼会议室,从报名确认参加并提交投标文件的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次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月 12日至11月14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600元,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

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4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公示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路695号一楼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电话:180*****20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庄女士 电话:0598-*******

开标地点:清流县原水利局五楼会议室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 月 06日

标签: 节约集约 提升工程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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