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检测仪器招标公告
2016检测仪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16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本次主要设备采购内容包括:
第一包:1、泵吸四合一检测仪21台
2、氧含量检测仪 24台
3、乙烷辨识仪 2台
4、四氢噻吩检测仪 2台
5、气体浓度检测仪 31台
第二包:激光甲烷遥侧仪 3台
本次采购检测仪器技术规格、数量等要求以《检测仪器技术要求》为准,供货以招标单位供货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其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要求。
2.2 供货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交货期: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25日内货到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要求2000万及以上);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经销商应有制造商的正式授权委托书。
3.3同一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同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包中均排名为第一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标包。另一个标包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5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4.2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燃气大厦19楼会议室。
5.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否则不予受理。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9:30时;
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燃气大厦19楼会议室
招标人: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2号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05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张潇丹(186*****555)张玮(138*****987)
传真:****-*******
招标文件汇款账号:****************
招标文件汇款汇入行: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汇入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汇款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标书款”字样,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收到的款项视同报名无效。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1045 1741 0151
投标保证金汇款汇入行:中国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汇入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汇款备注栏必须填写:“招标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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