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实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理工科实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理工科实验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2207-******-04-01-******
招标人: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人:黄伟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吴华栋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组卷工作,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根据本项目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须在已有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竣工图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与现场施工情况一致),相关设计内容均应满足规范要求,以及各阶段图纸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现场处理设计技术问题等工作内容。其中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装配式工业化设计、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管线综合设计、人防设计、地下室车库、绿建节能设计、室内外弱电及智能化设计(含广播及监控等)、消防设计、幕墙设计、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地下室交通划线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设计、BIM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②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人防设备、电梯、智能化系统设备、标识标牌等。包括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以下设备材料不包括在采购范围之内:实验设备;光伏设备;充电桩;废水处理设备;废气净化系统设备;网络硬件设备工程:楼宇内有线、无线网络设备、弱电间并网及楼宇光纤入网;分体空调设备、家具、窗帘 、桌椅、柜子。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础、基坑围护、土石方、建筑、结构、幕墙、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及建筑智能化(智能化各系统需接入原学校安防及网络中心并保障使用 )﹞、精装修、消防(需接入学校原消控中心并保障使用)、标志标识、人防、配套市政、综合管线(含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安装、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等;还包括与周边道路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及七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临时水、电、路、讯、气,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招标人及参建单位的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其中临时水电包含低压电缆、电表独立安装,与市政接驳点的水表安装等)。所有需与原学校系统连接所需的设备扩容、管线连接所需的设备、主材、施工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光伏工程施工;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设备及配套服务,以上工程内容由招标人统筹安排。④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招标或采购、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交警、人防、绿化、通水、通电、通气、通邮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等一系列配合工作,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工程所需一切总承包管理服务的工作。其中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总承包管理及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取得规划、建委、消防、人防、环保、防雷、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水利等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服务,第三方服务费【指本工程所需的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能效分析、能耗数据上传、光伏转换效率检测、项目定位、档案管理费(含组卷)、管线测量、保险、合同管理及对外协调、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检测、绿色建筑三星申报(含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场地费、检测费用等)、基坑围护设计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含设计、施工论证涉及的所有费用)、必须由发包人委托以外的其他检测等内容】。
招标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理工科实验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分析测试中心、生命健康类实验平台、新材料研发类实验平台等所需的各类实验室。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实验实习用房;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为实验实习用房、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建筑高度≤27米。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约*****万元。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理工科实验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08,95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要求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3.1.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1、3.1.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⑤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3.1.3其他: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07至2024-12-0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0,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行政监督机构:
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
电话: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4-1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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