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普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普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充分调动社科类社会组织参与社科普及工作的积极性,省社科联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社科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青海解放70周年为主线,坚持“三贴近”原则,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需要,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形式

  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组织社科力量广泛开展科普“五进”活动,尤其要深入社区、农村、牧区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活动内容形式主要是:现场咨询、科普讲座、知识培训、科普展览、知识讲座、科普读物编写、挂图和展板宣传等,今年已举办的科普活动均列入项目范围之内。

  三、申报条件

  (一)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在青海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年检合格。

  (三)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单位银行账号。

  (四)有健全的项目服务团队和良好的执行能力,并且确保项目执行团队有与项目匹配的专业工作人员。

  (五)机构或项目负责人有实施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且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每个组织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于2019年8月26日将项目申报书报省社科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附件)、资质材料(年检材料、法人证书等)、已开展科普活动的材料(通知、照片、宣传页等)各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每一份单独装订成册,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韩学历,联系电话:*******,邮箱:qhsklbgs@126.com)。

  (二)评审立项

  社科联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内容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予以立项。

  (三)项目实施

  立项机构严格按照项目协议及项目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内容等需要进行调整的,须提前申报。

  (四)项目监督与验收

  立项机构要按要求提交结项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省社科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绩效评价,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确保资金按规范合理高效使用,服务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五)资金管理

  设立项目10项,每项项目补助1-2万元。项目资金面向全省社科类社会组织资金仅用于立项项目的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80%,项目结束评估合格后拨付20%。

  附件:青海省社科类社会组织科普服务项目申报书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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