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派出所无人机机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姜山派出所无人机机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BMC-********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6日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委托,根据《鄞州区部门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鄞营商办[2024]7号)文件规定,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姜山派出所无人机机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发售:

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08: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方式:现场提供资料获取或将资料发送至**********@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确认后获取。获取采购文件的资料为采购文件费缴款证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和电子邮箱)和项目编号,财务联系电话:0574-********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账号:200*****000******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3日09:30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姜山派出所会议室(姜山镇定桥路东光村1号514),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磋商采购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1月13日09:30在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姜山派出所会议室(姜山镇定桥路东光村1号51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联系人:史涛、陈燕、陈一浩

电话:0574-********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4年11月6日

标签: 无人机机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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