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行办公楼购买碳信用产品CCER进行碳抵消及碳中和核查认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开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行办公楼购买碳信用产品CCER进行碳抵消及碳中和核查认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开邀请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开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就省行办公楼购买碳信用产品(CCER)进行碳抵消及碳中和核查认证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行办公楼购买碳信用产品(CCER)进行碳抵消及碳中和核查认证项目

二、采购编号

项目编号:JL-SH-2024-04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省行办公楼已使用20余年,楼龄较长设施老化,导致碳排放量较高。由于碳排放核查、碳信用购买、碳中和证书获取等事宜专业性较强,总务部拟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确保年末前完成省行办公楼碳核查、碳抵消、碳中和认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最高限价:49万元(含税)。

服务期:2024年12月30日前获取相关碳中和证书。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X年/月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无。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R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2024年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2.供应商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含)至竞争性磋商(公开邀请)公告发布之日(不含))须具有类似碳中和认证相关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复印件须体现合同首页、项目名称、采购内容、相关时间、双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时 间: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特别说明:供应商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领 取: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八、项目说明会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供应商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应答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

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三楼会议室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2.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3.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被邀请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431-********

举报邮箱:jcbjwbjl@163.com

举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699号中银大厦B座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

联系人:张园

联系方式: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王大明

联系方式:0431-********

电子函件:zcmjgcgl@163.com


标签: 碳中和 办公楼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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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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