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溪实验幼儿园台风天受损维修项目
越溪实验幼儿园台风天受损维修项目
越溪实验幼儿园台风天受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幼儿园的越溪实验幼儿园台风天受损维修项目已经越溪街道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承包人,现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越溪实验幼儿园
(2)工程规模:修缮工程
(3)合同估算价:15.86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日期根据学校通知,施工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越溪实验幼儿园台风天受损维修项目 | 15.86 | 14.274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参与招投标的建筑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0)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金额12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装修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1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施工许可证并提供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经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截图及查询路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现场核查)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六、报名方式: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至11:00(节假日除外)携带资格预审材料至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格预审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投标申请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申请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5)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注:以上预审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审合格的三家以上九家以下投标申请人(含九家)全部入围;资审合格的九家以上投标申请人,随机抽取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新招标。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提交资格预审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投标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将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不接受年度保证金凭证。保证金与资格预审资料一起提交,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合格。(保证金复印件附在报名材料内)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账户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银行账号:890*****740******
(2)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本项目预算价为******.00元,最高限价为预算价按各专业下浮(不可竞争费、预留金除外),最高限价为******.00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
(4)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并在半年内不得参与以后越溪街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5)本工程开评标事宜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组织,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工程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监督。
九、招标单位: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实验幼儿园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越城东路61号2幢
联 系 人:杨慧
联系电话:0512-********
十、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0512-********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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