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雷财采〔2024〕18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雷财采〔2024〕18号
一、项目编号:N513*****240*****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黄琅镇移民村亮化工程(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宿迁市铭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宿迁市泗洪县佳和小区北门
被投诉人1:雷波县水利局
地 址:雷波县锦屏路25号
被投诉人2: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440号三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日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9月10日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9月11日,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四川炳瑞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未履行。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违规,存在缺陷。未按规定落实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投诉请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条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雷波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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