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洒水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森林防火洒水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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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防火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防火洒水车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采购森林防火洒水车13辆。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2.4采购总预算:*******.0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1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18:00至2024年11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包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投标文件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30分。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转3072、3073
标签: 森林防火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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