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灾后重建项目
6.16灾后重建项目
福建省龙岩易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岩凌海装修广告有限公司、龙岩市艺融装璜广告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艺术学校6.16灾后重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市艺术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岩市艺术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艺术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龙岩市艺术学校6.16灾后重建项目工程造价约为4.5万元(含税),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艺术学校6.16灾后重建项目,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额5191元,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费 5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1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且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4年11月6日 至2024年11月18日 17点30分前持确认函(格式附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到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单位届时不可参与开评标)。招标文件每份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幢301室)。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艺术学校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4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6*****885,传真:0597-*******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5号1幢301室,邮编:******
电子邮箱:lyqszj@163.com
电话:0597-*******,传真:/
联系人: 刘琳玲、王萍英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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