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标识标贴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宣传栏、标识标贴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宣传栏、标识标贴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本次采购,由中标供应商(下称“乙方”)根据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下称“甲方”)需求打造段场提升服务。

1.2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设计、采购、运输、安装、售后服务、质保服务(2年)等其他费用,详细情况如下:

1.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2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供应商须如实作出承诺)

2.3信用要求:

2.3.1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供应商须如实作出承诺)

2.3.2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如实作出承诺)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申请。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申请。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申请。

注:1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合同订立日期在2021年12月1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内大型主体场所设计、施工业绩。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lydtyydqgzb@163.com报名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7:00(以资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0*****031),进行电话远程审核,复核通过后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或附件2);

(3)询比采购文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刘富村车辆基地综合楼561室采用现场开启方式。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刘富村车辆基地综合楼561室采用现场开启方式。

4.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应根据采购方的通知,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开标,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保证密封良好并加盖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lysubway.com.cn/)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031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询比采购文件申请表.doc



标签: 宣传栏、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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