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征求意见公告
沭阳县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征求意见公告
沭阳县财政局就沭阳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万元) | ||||||||||||||||||||
1 | 沭阳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 本项目主要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和发展机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活动。中选供应商作为承保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 6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下同)省级公司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及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且在遴选期内能独立承保各级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对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7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7:30。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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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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