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我公司拟开展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区道路新建工程、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区防护绿地工程、青田县高湖镇垃圾中转站扩建工程、青田县高湖镇徐岸村农村道路新建工程、船寮镇芝溪保障性租赁用房项目、船寮镇石盖口休闲体育广场项目、巨浦乡巨浦村广场项目,共七个项目的土壤污染调查,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服务询价,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区道路新建工程(由两个地块构成)占地面积6034㎡,青田县高湖镇徐岸工业区防护绿地工程(由三个地块构成)占地面积7055㎡,青田县高湖镇垃圾中转站扩建工程占地面积3435㎡,青田县高湖镇徐岸村农村道路新建工程占地面积2468㎡,船寮镇芝溪保障性租赁用房项目占地面积*****㎡,船寮镇石盖口休闲体育广场项目占地面积9368㎡,巨浦乡巨浦村广场项目占地面积5300㎡,对以上七个项目只做第一阶段土壤调查。

二、编制范围
以上七个项目分别位于高湖镇徐岸工业区、船寮镇和巨浦乡,需要编制以上七个项目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三、单位和人员要求
服务单位需具有本项目同类业绩,须附环保部门关于土壤调查报告的评审意见作为佐证材料,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条件参加报价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报送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五、工作要求
接受青田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别完成以上七个项目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六、服务费用
采用总价包干方式。
七、相关要求
结合国家收费标准及市场实际情况,依据《丽水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和质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文件,给出合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价,如若报价不合理,将不得参与后续同类业务。根据报价模板进行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当做无效处理。
八、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报价完成后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以及类似业绩环保部门关于土壤调查报告的评审意见,装订密封后,于2024年11月7日12点前送达至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三楼302办公室(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2号)或将扫描件在2024年11月7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报价无效。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183*****949

附件: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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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污染调查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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