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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大阳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泽州县大阳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询
比采购活动。
1 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泽州县大阳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LZDY-202411-038H
1.3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4 项目概况:垃圾分类回收房、回收亭、垃圾桶、专用垃圾收集三轮车等,具体要求详见
询比文件。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 质量要求:合格。
2.3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相关招投标采购或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投标。
3.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上午:9:00-11:
00,下午:15:00-17:00),在晋城市颐翠路祥达集团三楼购买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提供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近一年内的任意一次纳税和社保凭证(5)无违法记录声明;(6)
“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7)法人提供法人身
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理参
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泽州县大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97559877
代理机构:林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635690053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