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端上线部署项目第二包采购需求公告

税务人端上线部署项目第二包采购需求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6月7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235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235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支出

3

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按项目需求完成各项运维及升级改造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系统实施上线工作。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按照需求,完成系统实施上线工作。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26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联系人:冯全成、罗立权;

联系电话:0431-********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需将税智撑省局数据汇聚区从oracle迁移到腾讯tchouse集群;将税智撑基于云下x86资源部署的应用服务迁移到基于信创云设备的腾讯云上。

金四核算项目以“覆盖重点纳税人、覆盖全量业务”为目标,以零差错、零投诉、零舆情的标准,搭建收规业务功能应用平台,提供会统核算、收入快报、会计监督、税收预测和综合报表功能,实现按日记账产表、机生机汇、结果审核上报、会计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提升收规业务数字化、智能化处理水平,确保收规业务功能推广扩围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反响良好。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我省作为区块链新场景实施建设的试点单位,需按总局规划在省局建设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并与总局共识节点互联,同时我省选定了吉林省税务局E窗通办税场景中税务部门与市监部门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作为应用场景,建设实施的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税务区块链平台应用。

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平台按照税务总局要求,我省作为区块链新场景实施建设的试点单位,需按总局规划在省局建设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并与总局共识节点互联,同时我省选定了吉林省税务局E窗通办税场景中税务部门与市监部门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作为应用场景,建设实施的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税务区块链平台应用。

1.2. 项目内容

(一) 建设目标

按照项目计划要求,保证各系统我省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迁移及推广上线工作。

(二) 建设内容

省局汇聚区迁移涉及迁移方案制定及编写、环境准备、数据库部署安装及初始化、数据汇聚链路建设、历史数据迁移、数据验证、应用配置变更、联调测试、汇聚区切换、部署实施期间的运行监控、技术支持等工作。

云下应用迁移,包括数据治理、数据安全、可视化监控、创新治理、支撑数电发票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4年收入规划核算业务功能上线集成实施项目,包括系统集成部署服务和上线推广保障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系统集成部署服务:环境部署、初始化、系统集成联调、系统测试和压力测试等服务。

上线推广保障服务:上线切换、扩围保障、数据投放、培训辅导、技术支持、环境保障等服务。

本次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在我局的部署实施服务、税务区块链+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上线、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业务应用功能建设、税务端E窗通对账功能改造等四部分内容。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如下:

第一次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

第二次付款:在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完成上线部署实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

2. 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5)技术力量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等。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项目建设目标是否精准,对现有系统需求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到位,对各项功能流程、数据来源和口径描述准确。

▲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服务目标是否精准,对项目需求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到位,对各项功能流程、数据来源和口径描述准确。

项目设计方案:▲投标人能否完整响应项目需求,所采用的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和所使用的主要开发工具描述情况,▲设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对各项业务功能、业务逻辑关系的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功能划分是否准确。

▲迁移推广方案:投标人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可验证性,每阶段方法、计划、任务的清晰程度和合理性,是否能够满足时限要求等。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测试验收方案:根据测试验收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可操作性角度进行评审。

▲培训方案:根据培训方案的组织性、详细性和可操作性等角度进行评审。

▲知识转移方案:根据知识转移方案的内容、合理程度进行评审。

验收方案要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

3. 项目需求

(一)税智撑服务迁移实施

税智撑服务迁移实施工作是将云下服务迁移至云上,迁移前后中间件、数据库等应用软件全部发生变化,从需求分析、迁移方案设计、实施准备、迁移实施四个方面顺序开展。

1.环境准备

组建数据迁移实施团队,由省局局方牵头负责,神码负责总集成,中软、税友等厂商配合,税智撑项目组提供方案支撑及协调相关工作。评估新集群所需资源及迁移需要新增服务器资源、网络策略开通、数据库权限申请等。

2. ▲部署实施

(1)按照最佳实践要求完成TCHouse集群安装部署,并验证集群可用性。

(2)按照最佳实践完成数据同步工具安装部署。

(3)完成数据库初始化。

(4)完成数据链路搭建及初始化。

(5)完成历史数据迁移。

(6)完成加工数据迁移。

(7)加工任务部署。

(8)调度任务部署。

3.数据验证

链路建设完成后,需要完成数据验证工作。

4.数据加工

数据验证完成后,在新的汇聚区完成中间层数据加工。

5.应用部署

由于数据库版本发生改变且从云下迁移到云上,需要对应用版本及配置进行升级和变更。

6.联调测试

完成与其它系统的联调测试,包括数电发票、可信等系统、总局汇聚区等系统。

7. ▲环境切换

新旧两套环境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从旧汇聚区修改为新汇聚区。

(二)金四核算系统

1. ▲上线工作方案规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整体实施计划、本省资源情况以及汇聚区部署情况,配合省局制定上线总体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及业务咨询。

2. ▲应用系统集成管控

配合上线计划以及各时间节点目标的跟踪,相关厂商的协调工作,包括协助关联关系分析、接入配置、联调测试及组织协调等。

3. ▲环境搭建

基于云规划,按照金税云标准规范制定规范的部署流程,根据金四核算系统实际准生产环境和预生产环境实施部署需要完成应用部署、数据库部署等工作。

4. ▲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包括准生产环境和预生产环境的数据初始化和业务初始化。数据初始化工作包含:系统参数、加工任务、数据模型、会计监督规则等方面的初始化工作。业务初始化工作是协助采购人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对核算单位、核算日期、票证单位、岗责等业务设置信息的初始化工作。

5. ▲系统集成联调

各地完成准生产环境应用部署和初始化配置工作后,要组织开展与应用支撑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税务人智慧办公平台等相关联系统的联通性测试验证工作。

6. ▲系统测试

功能测试,编写全业务功能测试方案和计划,根据本省业务特点完善功能测试用例,准备测试用户数据,并按照全流程系统测试数据进行系统功能测试,进行测试问题收集、问题排查、跟踪处理、复测确认等方面工作。

压力测试,按要求开展生产环境性能测试,后续根据扩围安排动态性开展压力测试。按要求开展安全测试及压力测试,提前暴露、及时解决性能瓶颈,确保上线切换前达到安全要求。

7. ▲上线切换

制定切换计划、准生产环境数据清理以及数据清理后的重新数据初始化还原系统、版本检查与升级、初始化检查、相关配置检查、关联系统连通性验证等。

8. ▲扩围保障

根据省局规划要求,对扩围上线单位进行相关的数据初始化,保障扩围单位的运行保障。

9. ▲数据投放保障服务

(1)数据投放包括准生产环境和预生产环境的数据投放服务。数据初始化工作包含:在省局汇聚区、核算记账库、核算管理库、核算设计库、支撑新电局库、公共数据服务库个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同步链路(包括:CDC链路以及应用服务同步链路)的搭建。在总局与省局之间核算记账库、核算管理库以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数据链路的搭建与测试。

(2)为采购人收规业务功能生产环境及预生产环境做好源端与目标端数据一致性验证工作。

10.系统培训

完成培训课件编写以及操作手册整理完善,配合采购人对技术架构、业务功能及系统操作的培训工作。

11.技术支持服务

部署上线以及上线扩围期间组织技术专家团队,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遇到重大问题可派遣技术专家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12.环境保障服务

部署上线期间配置现场专职运行监控人员,提供日常巡检、问题接收和处理等服务。同时对收规业务功能的日常技术巡检工作,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

1.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部署实施服务需求

2 ▲配合吉林税务局完成区块链整体设计方案、上线实施方案和计划的编制及项目跟踪管控;

2 ▲根据总局工作要求,配合落实总局项目组有关工作,做好与总局区块链的相关方案对接工作;

2 配合业务部门、技术部门、协同部门、应用服务商等开展税务区块链项目方案研讨、需求对接、方案对接、技术对接、协议谈签等;

2 ▲根据税务区块链生产和预生产资源配置要求,配合吉林税务局完成完成资源评估、申请、检查、初始化等部署服务;

2 ▲与吉林省税务局共同完成税务区块链资源检查、安全策略、签发证书、基础链部署、监控管理系统部署等部署实施工作;

2 与吉林省税务局共同完成税务区块链总省连通性测试、税务内部应用连通性测试、协同部门应用连通性测试等部署验证工作;

2 与吉林省税务局共同完成压力测试工作,配合完成安全测试工作,包括配合开展安全漏洞扫描,完成安全漏洞修复等;

2 完成密码服务组件、税务数字证书、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多云运维平台等系统集成;

2 统筹完成相关初始化工作;

2 ▲项目上线工作,包括上线检查、冒烟测试等。

2.税务区块链+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上线需求

税务区块链+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是税务部分通过E窗通系统与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市场主体数据对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市监部门和税务部门每天对交换的数据进行汇总对账,市监部门每天将一天内发送的数据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的数据封装成报文上传至市监端区块链上,税务部门收到对账通知报文后,与一天内实际收到的报文按照市监部门发送的汇总报文数据进行比对,税务部门将比对结果和缺少的数据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对账差异报文,上传至税务端区块链上,并将对账完成通知报文发送回给市监部门。

3.市监部门区块链接入接口服务以及业务联调测试需求

税务区块链+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市监部门区块链接入的上链数据提供税务区块链平台上、下链接口服务,主要包括获取访问令牌接口、上链接口、修改接口、查询接口、溯源接口、轮询接口、订阅通知接口服务处理。

? 获取访问令牌:调用税务区块链基础设施接口之前,先进行认证及访问授权。

? 上链接口:使用json数据格式,提供数据上链服务。

? 修改接口:修改链上数据接口。

? 查询接口:根据参数查询已上链数据。

? 溯源接口:查询某个数据上链、更新链历史信息。

? 轮询接口:查询链上数据信息。

? 消息订阅通知接口:提供消息订阅与通知服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应用环境的测试及业务联调服务,对测试过程总发现的问题,提供问题分析报告,协助问题的解决。

4.税务部门区块链接入接口服务以及业务联调测试需求

税务区块链+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数据部门区块链接入的上链数据提供税务区块链平台上、下链接口服务,主要包括获取访问令牌接口、上链接口、修改接口、查询接口、溯源接口、轮询接口、订阅通知接口服务处理。

? 获取访问令牌:调用税务区块链基础设施接口之前,先进行认证及访问授权。

? 上链接口:使用json数据格式,提供数据上链服务。

? 修改接口:修改链上数据接口。

? 查询接口:根据参数查询已上链数据。

? 溯源接口:查询某个数据上链、更新链历史信息。

? 轮询接口:查询链上数据信息。

? 消息订阅通知接口:提供消息订阅与通知服务。

5.全场景联调测试实施上线需求

在税务链接入方相关系统全部调整完成后,配合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税务系统业务部门分别在预生产环境、生产环境进行全业务、全流程、全场景联调测试,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并分析、验证项目的实施结果是否达到本系统的业务要求、技术要求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项目按照总体计划进行实施。

6.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业务应用功能建设需求

实现税务链数据监控功能,对税务链交互数据进行跟踪监控。包括数据异常监控分析、数据流向监控等。

实现税务链数据分析应用服务功能,提供对税务链上链数据查询服务及该场景下的服务场景分析、数据统计报表展示等。

7.税务端E窗通对账功能改造

根据税务区块链+市监市场主体数据对账业务场景的部署要求,对原税务端E窗通,对应的功能进行重新开发,开发内容包括:

原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信息接入,调整为对市监部门上传到税务区块链上的数据,根据系统需要分别通过下链、订阅等接口实现数据的获取;

改造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时间数据接入方式,调整为通过税务区块链下链接口调用的方式实现数据获取;

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反馈信息接入方式,调整为通过税务区块链上链接口调用的方式实现数据获取

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差异信息接入方式,调整为通过税务区块链上链接口调用的方式实现数据获取

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业务交互情况跟踪根据新环境的接入方式进行调整,适应新系统的要求并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业务总体流程监控,适应新系统的要求并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相关功能的改造;

E窗通市监市场主体数据汇总对账信息分析,对原系统的对账系统分析功能进行完善,提升该功能的可视性、完整性、及时性;

4. 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项目实施工作时间,实行5*8工作制,为保障与总局项目组工作对接,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并根据采购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局方与内外部的各类实施工作会议,同时配合编写各类技术实施方案。

5. 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本项目要求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如下:

▲中标方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中标方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伍,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且不能影响项目进度。

(2)项目组人员应提前根据投标方环境要求,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安排现场支持人员,做好上线支持工作。

(3)项目组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严禁向第三方泄露吉林省税务局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对相关数据和设备等的安全使用和保密工作。

(4)项目组人员涉及对数据库、硬件设备等资源的配置调整,需提前向吉林省税务局负责的技术人员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调整配置。

(5)▲项目组人员必须具有对系统安装部署的经验,熟悉各种环境下的安装部署等。

6. 验收要求

项目实施完成后,中标方可提出验收申请,采购方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需求完成情况和项目文档进行验收。验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三)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终稿;

(四)项目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终稿(包括安全设计文档);

(五)项目建设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六)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七)系统试运行报告,包括试运行方案、问题和结论等;

(八)技术方案白皮书,包括项目建设难点及解决方案,对今后的工作的建议;

(九)用户操作手册;

(十)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十一)项目源代码及注释;

(十二)接口协议及注释;

(十三)完整的数据字典;

(十四)备份恢复手册;

(十五)信息系统拟定级工作报告(项目规划阶段);

(十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十七)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

(十八)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十九)内控内生化方案;

(二十一)内控内生化报告;

(二十二)技术检测报告;

(二十三)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二十四)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7. 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管理实施和验收由省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应用信息系统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各应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8. 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中标供应商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其他要求: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税务系统失信记录名单中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通知文件互联网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n******/c******/c*******/content.html

2.信息化项目使用的供应链产品提供要满足国家网络安全规范和认证要求。

3. 中标供应商要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每个项目均要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

4. 投标人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控产品安全质量;建立清晰的软件供应链安全策略,明确相关的管理目标、工作流程、检查内容、责任部门等;严控上游,尤其重点管控开源代码的使用,确保使用的开源代码符合开源许可协议,形成第三方组件清单和安全分析报告,禁止使用存在高安全风险或已停止维护的第三方组件;严控自主开发代码的质量,采用软件源代码安全分析工具,持续检测和修复软件源代码中的安全缺陷和漏洞;建立完善的产品漏洞响应机制,包括产品漏洞信息的收集、漏洞报告渠道的建立和维护、漏洞补丁的开发和发布、客户端漏洞应急响应和修复支持等。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数据泄露或其他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

5.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要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技能等方面培训、考核、警示教育等。

6.应用系统上线前,中标供应商要进行安全功能测试(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源代码审计、基线核查)。

7.应用系统上线前,中标供应商要提交供应链产品清单、第三方组件使用清单、安全测试报告、源代码审计报告、等保测评报告、供应链安全自查报告等。

8.采购人要对中标供应商方参与项目人员开展背景审查,中标供应商需项目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和个人均签署保密协议、网络安全承诺书等。

9. 中标供应商应配置独立的内部代码管理平台,且不与互联网链接。严禁将源代码上传第三方平台,严禁使用互联网代码托管平台。

10. 中标供应商不得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不得利用产品和服务的使得条件非法获取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技术支持服务等,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11. 中标供应商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12. 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

13. 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要求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局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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