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馆房屋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馆房屋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市美术馆新馆房屋租赁服务 | ||
品目 | 房屋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美术馆 | ||
行政区域 | 镇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6:28 |
预算金额 | ¥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159*****715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715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美术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迎江路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7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江市檀山路 9 号跑马山庄 3 号楼 101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1-******** |
采购人:镇江市美术馆
项目名称:镇江市美术馆新馆房屋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的《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人口300-500万的城市,建筑面积应达到*****-*****平方米。我馆作为市级唯一的公共美术馆的面积远远达不到这一标准。现有馆址占地面积仅有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展示展线仅130米,只能举办中小型书法美术展,无法承接、举办大型各艺术类别展览,且无明显外观文化特征。相较省内各地市级美术馆差距巨大,新馆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新美术馆应能独立举办、承接中型以上各类展览,并应同时具有展陈系统、学术交流厅、标准藏品库房、书画家独立创作室、专业功能会议室、观众互动电子系统等。 二、新馆面积应不小于2000平米,展线长度不小于300米,除展厅外,有可用于学术交流、会议、馆藏的使用面积。 三、因人员编制紧张,新馆无法增加办公人员,因此新馆尽量离原迎江路址老馆距离较近,方便两馆联动办展和人员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7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经讨论,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的理由 一、新场馆的面积和功能要求是按照《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制定的,非我馆主观要求。 二、场馆面积和内部结构,可布置展线的墙体需都达到使用要求。经实地考察其他房源,面积符合的场馆中其他的内部结构墙体较多,无法达到做成展厅的效果,而拆毁过多墙体会影响房屋安全不可行。能同时符合要求的房源只有原人民银行旧址一所。 三、因免费开放书画展览具有主题性以及便民性的参观需要,场馆的房屋需为整体租赁,不可拆分服务。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 综上所述,美术馆房屋租赁,符合单一性来源采购的要求和条件(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方式。
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魏彬
联系地址:迎江路43号
联系电话:159*****71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史宏昌
联系地址:镇江市财政局采购处(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6号)
联系电话:0511-********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檀山路 9 号跑马山庄 3 号楼 101 室
联系电话:051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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