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项目投标邀请书

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项目投标邀请书

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项目投标邀请书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现对其 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受邀请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项

2、招标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预算金额:******

6、最高限价:******元(投标人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建城〔2023〕129号)要求,进行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3、招标范围: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项目,中标人须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安徽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厂策系统化治理方案编制大纲》,编制《凤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投标人是校办设计院(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统一)的,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材料:①社保部门出具的院校为其拟派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②院校开具盖章的投标单位与院校之间的隶属关系证明;③院校开具盖章的拟派人员专职在投标单位工作的工作证明。

3、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至被邀请的投标人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如不自行下载查看,其后果自负。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地点: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唐主任

联系方式:188*****509

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卜旭东、陈金尧

联系方式:136*****650153*****601

邮 箱:*********@qq.com

标签: 治理方案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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