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长期停产企业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通告
关于停用长期停产企业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通告
各旗(区)市场监管局(平安建设办)、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应急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为优化全盟特种设信息化数据质量,提高全盟特种设备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各级市场监管局核查,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长期停产且未办理停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停用处理(详见附件),公示期5日。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将作停用处理。
联系人:董稳涛 联系电话:0483—*******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标签: 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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