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安全警示教育体验中心布展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安全警示教育体验中心布展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安全警示教育体验中心布展项目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市安全警示教育体验中心布展项目监理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预算金额:8万。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7、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须常驻施工现场;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注: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形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 04 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0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59号同济科技园南通分园C6幢三楼。

申请方式:可以至采购人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采购人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女士 0513-********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各申请人到采购人自行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由采购人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各申请人。

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时,将不予接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59号同济科技园南通分园C6幢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159号同济科技园南通分园C6幢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4、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513-********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申请函.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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