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人才库,组建法律顾问人才库是为区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提供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教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中进行遴选,重点遴选熟悉政策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工程项目、行政执法、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律师应当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精通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政府法律服务事业;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大问题研究;
(二)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研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后评估;
(四)参与区政府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五)参与涉及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六)为区政府处置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对涉及我区的社会公共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2、报名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广陵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以及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工作实绩证明等复印件及所在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无论是否入库,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初审。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定名单。区司法局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集体研究、综合评定,拟定入库规模和入选名单。
(四)网上公示。区司法局在门户网站对拟入选成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决定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组建扬州市广陵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
五、其他事宜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联系人:卫康平、邵雯玥 联系电话:0514-********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扬州市广陵区文峰河路18号)
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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